拿到商业保险赔偿的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53:18 122 人看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给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之一就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强制性,而商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给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之一就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强制性,而商业保险的缴纳属于自愿性的。

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为职工申报工伤,使受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有些单位对一些高危行业或岗位职工缴纳商业保险,这是对工伤保险的一个补充,应予鼓励。一旦职工受伤,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保险待遇。因此,贵单位职工在拿到商业保险补偿后,还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拿到工伤保险赔偿还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汪先生问:我在工作时,被外单位人员误伤,造成左手指截断,被评定为工伤。现在,虽然我已经领到了工伤保险,但我还想向误伤我的人追索民事伤害赔偿,不知可以不可以?答: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双重受偿,即: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同时获得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对此,理论界争议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公法规范应当享有的权利,而受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是基于私法规范享有的权利,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取代,更不能相互抵消,应该双重受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与人身损害发生竞合,当事人(劳动者)有权选择其一作为请求理由,这种观点采用民法上的请求权竞合理论作为支持自己的理论基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及侵权损害赔偿,但其受偿所得不得超过其所受的实际损失。我认为:双重受偿因过分偏重保护劳动者,当受害人得到工伤保险赔
    2023-04-26
    37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一样的吗,工伤保险
    (1)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作为商业保险的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则是以赢利为目的。虽然它也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但带有较为显著的商业色彩,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从赢利的角度,不接受那些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雇主和职工参加保险,但工伤保险却可以向这些企业雇主和职工提供保险,因为工伤保险是一把维护企业
    2023-03-03
    136人看过
  • 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评定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津贴,一直持续到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停发,员工即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但若职工没有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后的这一待遇如何来实现?答:你问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用人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保基金的问题。分三种情况予以回答: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在内,其中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它三种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那么工伤职工依据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津贴(这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的账户支付的),到了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部分是由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伤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账户补足差额。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2023-06-10
    387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险能否重复赔偿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工伤保险是不是意外险?不是。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但两者不能相互替代。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企业只加入了意外伤害险,就要自行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意外险和商业意外险有什么不同1、保险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社保来进行承保的。2、强制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选择为员工购买,是自愿费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3、保险适用法律要求不同。商业保险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
    2023-06-27
    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工伤认定,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赔偿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如下:(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
    2023-05-05
    458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当志愿者受伤也可享受工伤待遇。5月底的一个双休日,某银行指派孔先生等5名职员参加本市交通宣传周义务志愿者。在协助交通警察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和车辆时,孔先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慎被一辆汽车剐伤摔倒,致腰部骨椎压缩性骨折。花掉万余元医疗费不说,还被确诊鉴定为九级伤残。孔先生的情况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孔先生的情况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023-05-31
    264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赔偿竞合之解答
    保险,一种经济实用的以小额成本负担大额不确定损失的制度安排。因其核心所要解决的是赔偿问题,故伴随保险机制的完善,赔偿责任的细化、分配以及承担上的交叉与冲突也日渐明显。就劳动争议中工伤赔偿类案件的保险问题而言,较突出的两个触点在于,一是侵权人身损害与工伤保险竞合时的赔偿问题,二是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赔偿竞合问题。一、侵权人身损害与工伤保险竞合时的赔偿问题就此问题,横向比较,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的模式大体有四种,1、取代模式。即劳动者只能请求工伤保险给付,不得依据侵权法或民法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如法国、瑞士、南非、挪威等。2、选择模式。即劳动者可在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给付之间,择一获偿。3、兼得模式。即劳动者可同时接受侵权赔偿救济和工伤保险给付双份利益。如英国。4、补充模式。即劳动者对于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均可主张,但全部获赔不得超过其实际所受损害。如日本、智利及北欧等国。就我国而言,搜索现行
    2023-05-05
    14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023-03-16
    481人看过
  • 自由职业者享受工伤保险报销吗
    自由职业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由职业者如何交社保?自由职业者交社保需要以下流程:1、首先要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2、参保条件是城镇户口或者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为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者区县一级的社保局。4、所需基本资料有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是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可供选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2023-07-24
    346人看过
  • 保险没到期能拿到失业保险吗
    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一、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有影响吗?请问办理社保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领取条件知道,只有非本人意愿事业失业的,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才可领取。对以后的择业或则就业并不会产生很大影响。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有哪些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1、到当
    2023-06-27
    234人看过
  • 异地事故享受工伤保险吗
    异地事故享受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和生产经营不一样的,发生工伤后,异地保险赔付应当在参保地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完毕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因为工作导致生病怎么办可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伤残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根据我国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为了综合考虑各门类之间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需要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3-06-25
    224人看过
  •  工伤职工能否同时享受侵权和工伤保险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可以同时获得。如果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因此,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可以同时获得。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和工伤保险赔偿是可以同时获得的,因此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侵权与工
    2023-10-27
    144人看过
  • 北京:职工受伤可走保险赔偿
    今年7月,北京市将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企业承担经济赔偿的能力。未参加工伤保险却因生产安全事故受伤的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按相关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其支付费用。昨天,历时两年修订完成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发布,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据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蔡淑敏介绍,近年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由煤矿、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转向了城市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新兴行业。与2004年颁布的旧版条例相比,新版从6章77条增至7章98条,特别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明确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要求。目前,本市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转移和经济保障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无力承担对伤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经济赔偿。作为一个新险种,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相互补充。同时
    2023-04-25
    354人看过
  • 走了医保还能享受工伤赔偿吗
    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法律条款:一、工伤老板不赔偿应该怎么样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如果职工在私营企业主处发生工伤施工,并且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相关工伤待遇权益:一、工伤职工应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切记期限为一年。二、如伤情较重,
    2023-06-20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享受工伤赔偿,是否可以享受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1.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
    • 商业工伤保险能一起享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兼得的: 1、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2、从性质上说,工伤保险属于法
    • 单位买保险前职工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的,如果单位未投工伤保险,需要有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
    • “”受伤,可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可以,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