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土地使用税的几个新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8:02:16 236 人看过

2016年1月1日起余杭区土地使用税主要变化如下:

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

(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

(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

(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元)。

2、按“亩产税收”贡献情况分类

(1)在本行业“亩产税收”贡献得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类;

(2)排名列15%-50%(含)的为B类;

(3)排名列50%-80%(含)的为C类;

(4)排名80%以下的为D类。

3、实行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2)B类纳税人,可按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3)C类纳税人,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4、有重要违法行为的一票否决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一、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1.2016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2016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3.2016年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015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大病保险政策之前,仍执行2015年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政府发布新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
    新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1、土地使用寿命最长为70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土地的时间。2、住宅用地(俗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70年;3、工业用地(俗称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6、综合或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
    2023-07-05
    169人看过
  • 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一、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大致如下:1..“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2.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激活了农村土地要素,也成为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之策。3.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下一步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重点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2023-05-30
    1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1、大量闲置土地可能面临着被回收近年来,很多农民都开始大批量进城购房或打工,这种现象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农用用地、建设用地长时间闲置,这大大浪费了农村宝贵的土地资源。鉴于此,国家在2017年农村土地新政策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那些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以及荒废多年的农用用地,将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并且重新进行合理分配,以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2、针对建房的审批日益严格尽管现在在农村利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事实上,这却是属于违规乱建的情况。而现如今,在刚出台的农村土地新政策上规定,在接下来的土地管理上将会严格审批农村的建房工作,对于违法占用耕地、超量多占等违反土地使用政策的情况严格进行审查,同时这些现象都将会不予批准。要是没有获得审批就在耕地上建房,相关部门是有权依法进行强制拆毁的。同时,政府也会加大对于土地违法使用这方面非法现象的审查和处理。3、开荒土地农民们并不能够获得确权根据2017年
    2024-01-14
    400人看过
  • 残疾人的土地使用税有啥政策?
    我省在纳税年度内每月平均配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5%(包括25%),实际配置残疾人数超过10人(包括10人)的公司免除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除了配置残疾人的比例和人数的要求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机构享受免税政策的同时,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1)依法与配置的各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包括1年)的劳动合同和服务合同,配置的各残疾人在机构实际工作。(2)为配置的每个残疾人每月全额缴纳公司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配置的各残疾人实际支付了经省人民政府认可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023-08-18
    498人看过
  • 棚户区有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一、棚户区有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有什么?(一)根据财税规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商,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二)开发商取得土地按照用途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按照财税42号文件规定,对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则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
    2023-05-22
    76人看过
  • 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政策是否减税
    一、养殖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减免依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就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所以养殖业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依据《关于检发的通知》十一、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2023-02-26
    322人看过
  •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政策的研究
    主要分3个类型: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
    2023-07-06
    276人看过
  • 高铁项目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高铁项目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高铁项目如果是属于企业范围内使用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如果在企业厂区外是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也要看当地的政策情况。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
    2024-01-20
    3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土地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向政府支付多项税费,包括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因此租赁土地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税费。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 地 使 用 税 如 何 计 算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由政府征收的税收,用于支持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其计算方式通常是以土地的面积和土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法规和政策,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可能以土地的收成或产出为基础,而在其他
    2023-08-31
    103人看过
  • 仓储物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一、仓储物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
    2023-04-24
    198人看过
  • 光伏发电企业土地使用税政策
    光伏发电企业土地使用税政策是:光伏发电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一般属于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元至12元,光伏发电企业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进行开发和改造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土地增值额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05-01
    308人看过
  • 杭州契税新政策2020
    法律综合知识
    个人或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房屋面积在90平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房产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第一套房的契税税率为1.5%,第二套房的契税税率则为2%。杭州契税新政策2020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9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022-07-01
    316人看过
  • 余杭区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对在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或持有高级技能或中级职称人员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月租金低于每月可享受租金补贴金额的,按实际月租金发放,受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
    2023-03-19
    362人看过
  • 四川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有哪些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
    2024-01-10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2017年新政策土地使用税怎样减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
    • 残疾人的土地使用税有啥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我省在纳税年度内每月平均配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5%(包括25%),实际配置残疾人数超过10人(包括10人)的公司免除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除了配置残疾人的比例和人数的要求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机构享受免税政策的同时,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1)依法与配置的各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包括1年)的劳动合同和服务合同,配置的各残疾人在机构实际工作。(2)为配置的每个残疾人每月全额缴纳公
    • 余杭区内外迁户口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余杭区户口迁移政策规定:2013年5月19日前,凡在我区各镇乡、街道建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包括购买二手房,须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或在建成区有自建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证,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老年父母户口可迁入我区,在购房处城镇落户。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房屋所有权证》和经区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新政策土地使用权有何新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03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
    •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一、为保障余杭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z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 z2007{258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