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监督过失的场合,监督者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可能致使被监督人的违法行为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其次,行为人有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行为;在监督过失的场合,则是监督者懈怠职守,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没有正确地实施监督行为。
再次,失职渎职行为人(含监督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支配可能性。过失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存在着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形。对此,应宏观把握、微观区分,实事求是地查清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人为原因;从系统的高度把握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分析各个危害行为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原因力,并区分各个原因的主次、大小,在此基础上再审慎地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实践中一般采用“倒查法”,即先查清危害“结果”,根据“结果”倒查“原因”,追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人为因素。
一般来说,只要出现危害结果,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其“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必然存在错误行为。审查的重点应放在各个环节中每个人的“职责”与实际“行为”是否相符合上,严格用制度、规定和职责衡量每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有关责任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工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有无疏漏,有无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上述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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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表现为哪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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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用童工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哪些行为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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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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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误失职和渎职罪行为的区别在哪里?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当前,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由于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的多样化,失误、失职、渎职交织在一起,给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带来一定困惑,因此,正确分析失误、失职、渎职罪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联系,对于准确打击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廉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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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不作为是渎职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07行政不作为不是渎职,行政不作为一般不会涉及犯罪,渎职是犯罪。行政不作为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一)不作为行为主体是指在该行政不作为中,应该为一定行为而没有行为的主体 (二)行政不作为的不作为行为主体必须是对行政作为义务的不履行。 (三)行政不作为的不作为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有合法的职责权限。 (四)行政不作为必须是应为,也可能为的情况下之不为。 (五)行政不作为是实质不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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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行为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一、失职渎职行为有哪些 失职渎职行为:滥用职权型、玩忽职守型、徇私舞弊型等。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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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行为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0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失职渎职行为有哪些,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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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的表现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3渎职的行为主要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此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