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中标后可以专业分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4:01:08 461 人看过

不可以。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但对牵头人无相关规定资质规定的,不影响联合体协议效力。

2、牵头人单独与业主签订合同,违反了以下规定:

(1)所签署合同实质背离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

(2)牵头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资质,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宣布前述所签合同。

一、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投标文件、监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监理大纲是整个投标文件中具有实质性投标意义的内容;

2、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监理中标人在投标书中的要约的全面接受,是对中标人要约的承诺;

3、监理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是确定合同关系的一般性文件,定义了监理委托人和监理人,定义了监理项目和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原则上约定了双方的义务和履行期限。

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联合体中标能怎么签合同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首先,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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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2日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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