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担保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贷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4 15:42:12 202 人看过

假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为配偶签署的贷款文件提供了担保,但却对这一事件浑然不觉。

在这类情况之下,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背后的操作程序是否存在着不当或违法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完全无辜的一方可运用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并非都有权在对方完全不知情且未能征得其明确同意的情形下,擅自代表对方对相应贷款实施担保。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条件包括:第一,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第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由于不知情的配偶并未表达出真实的意思,那么他/她所提供的担保便应当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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