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方案能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42:14 325 人看过

财产分配方案可以撤销。如果双方尚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应由双方协商变更。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但必须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重新分割。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

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裁定准予执行___________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执行,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按分配方案,破产财产总计为________元,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为___________元已支付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为________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国家的税款________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款项共计________元,也已开始执行。执行分配方案需支付的费用为________元,现清算组帐上尚有________元存款。

专此报告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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