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自动离职与除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22:23 356 人看过

张某系某国有企业停薪留职职工,2001年5月,企业派人持书面通知送达张某,要求张某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回厂上班,否则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张某因自己经营一小饭馆,效益可观,不想回厂上班,同时也未向厂说明理由。15日后,企业以张某连续旷工超过15日为由,给予除名处理,并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认为企业送达的通知中明明写的是按自动离职处理,不应该给其除名。于是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仲裁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仔细审议企业的送达程序,一致认为:企业对张某的除名处理,符合法定程序,应予支持。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仲裁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以下简称《奖惩条例》)和劳办力字[1992]45号、48号文件规定,依法不予支持张某的申诉请求无疑是正确的。此案争议的焦点是张某混淆了自动离职与除名的概念,片面地认为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本案涉及三个法律问题。一是什么是自动离职,什么是除名,二者有何联系;二是企业对张某的除名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符合法定程序;三是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笔者想对此案谈点粗浅的看法,与各位同仁商榷。

一、什么是自动离职,什么是除名,二者有何联系自动离职是指职工不告而辞,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经企业合法传唤仍不回单位的。除名是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措施。自动离职是职工的个人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自动离职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中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第3条作出解释: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第6条规定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由此可见,擅自离职、自动离职实质是职工旷工的一种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实质是按旷工论处,因此劳动部办公厅在劳办力字[1992]45号文件中,将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处理一致起来,即:用人单位对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应按照《奖惩条例》规定,履行除名处理的程序。

二、企业对张某的除名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给予职工除名处理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二是经批评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三是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对符合除名条件的职工应给予及时的处理。处理程序主要有:查证职工的旷工事实,取得确凿的证据,并进行严格的审核;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企业厂长(经理)提出并决定对旷工职工的除名;自证实职工犯有无故旷工错误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尚未处理的,追究企业行政负责人的责任;作出除名决定、制作除名处理书;根据劳办发[1995]179号文件,依法送达;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张某自动离职的行为构成了连续旷工超过15日的旷工事实,企业依法送达,并告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不回厂上班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对张某的除名处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处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自《劳动法》实施以来,可以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但是有些劳动者不顾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擅自离职,不告而辞,有的甚至是带走了原企业的商业机密,致使原企业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对这样的职工,应该按自动离职处理。根据原吉林省劳动厅《关于职工被按自动离职处理后其档案及保险福利待遇问题的复函》(吉劳复字[1997]6号)规定,自动离职的职工不能按失业职工对待,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吉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函》(吉劳人险字[1985]49号)规定,不顾生产(工作)需要自动离职或被单位开除的,其自动离职和被开除以前的工作时间,不应计算工龄。再次参加工作后,工资重新评定。由此可以看出,自动离职是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鉴于职工的这种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但必须履行除名的程序。对因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连续旷工超过15天,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职工可以给予除名。这部分被除名职工可以按照《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办理。

虽然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最后结果也是履行除名程序,但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普通的因旷工除名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显然是不同的。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合理运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仲裁工作者应当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及判断
    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一、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由于劳动者自动辞职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不确定状态,用人单位难以以辞职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自动离职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双方行为,无论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只要对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均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起诉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
    2023-07-06
    203人看过
  •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
    2023-05-01
    36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证明自己被迫离职
    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被迫离职:(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证人证言;一、被迫离职怎么计算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被迫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被迫
    2023-06-20
    105人看过
  • 处理自动离职争议如何处理
    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方式是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一、自动离职是什么意思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自动离职合法: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二、员工自离多久能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自离30日内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自离是员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行为。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三、离职不办理离职证有什么后果啊离职不办理交接会被公司视为自离。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
    2023-06-20
    159人看过
  •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合法吗1、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不合法,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
    2023-06-22
    81人看过
  • 事业单位自动离职会被除名吗
    如果员工不正常上班,自动离职的,单位是可以将其除名的。事业单位辞职相关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提出辞职。第三条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第四条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第五条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第六条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本规
    2023-04-29
    370人看过
  • 职工自动离职如何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
    一、职工自动离职如何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2023-06-04
    225人看过
  • 离职动因:自动与主动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每个具体案件的期限,则要根据案情的需要,或更短期限即可办结,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
    2023-07-03
    210人看过
  • 自动离职公司解除合同费用
    自动退休使用者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情况。1、根据《劳动法》第99条,使用者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使用者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争限制,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自动退休给使用者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使用者追究劳动者的责任或赔偿损失,使用者不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任新公司,原使用者也可以追究新公司的连带责任。2、当然自动退休,法律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使用者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连续缺勤3天或5天,使用者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合同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2023-08-05
    408人看过
  • 工龄计算(被开除、除名、辞退及自动离职后)
    在计划经济时代,工龄对个人非常重要,如今已是市场经济,跳槽成了常见事,于是有人以为工龄似乎没有多大用处了。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工龄的作用在劳动管理的进程中仍不可低估。工龄是指员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员工从参加工作到离退休的那一个时间段。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包括上述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是指员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员工如果曾经被开除、除名、辞退及自动离职又参加工作后前的工作时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不能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员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和对《关于除名员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但以下情况除外: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
    2023-06-10
    40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以及自动离职的差异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1.运用主体不同。辞职、自动离职(又称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2.运用主体不同。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3..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职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员工有什么区别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
    2023-07-14
    203人看过
  • 产假了可以自动离职吗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自动解除。离职可以提交辞职信,30日后正式离职(试用期内3日后即可正式离职)。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一、自离需要提前告知么员工自动离职需要写离职通知,并且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二、领了辞职信就上班了么交了辞职信还要上班的,交了辞职信不代表与用人单位直接的劳动关系马上就解除,在试用期内交了辞职信的,要在3天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才正式解除;在其他劳动合同期限内交了辞职信的,要在30天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在交了辞职信后,单位不同意马上解除的,是要上班3天或者30天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
    2023-03-19
    269人看过
  • 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员工如何自动离职
    一、员工如何自动离职?离职周期: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层(一般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周期一般为3天或3天以上,中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的离职周期一般为7天或7天以上,高层(总监)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4天或14天以上,高级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离职管理交接离职手续的办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必须有书面文件资料存档,否则视为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未解除,存在极大的隐患。另一方面,离职的交接必须尽可能的详尽、清晰,否则会造成新接任人员不熟悉上一任人员情况、信息资料没有移交完全,工作中断,陷于离职纠纷中。离职手续应该有《离职职员申请表》、《离职职员工作交接单》。员工必须首先完整填写《离职职员申请表》的各项信息,交直属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公司高管签字同意后,开始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职交接内容:离职交接包
    2023-02-23
    447人看过
  •  合同何时会自动解除,取决于离职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则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正常离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自 动 离 职 多 久 解 除 合 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
    2023-09-14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的区别有哪些, 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的区别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 协议离职与自动离职协议解除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1、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
    • 自动离职名词解释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2
      可以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现在申请是可以的,要搜集证据材料。公司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已经违法,你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后你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若离职时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可以在离职一年内申请要求经济补偿、
    • 自动离职,自动辞职,旷X,被开除,怎样解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7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
    • 劳动合同中如何解除,如何解除提前离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