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办法:首先,确认购房资金来源,如果买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出资的,就属于个人财产。然后,确认双方是否有特殊约定,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处理。
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问:我1995年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在1994年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房子,我妻子提出该房子为共有财产,要一人一半,请问法律对此有何规定?——读者大明
答:如果你们事先对房子的权属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妻子无权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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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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