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中的域名抢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2:00:19 100 人看过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域名如同现实生活中自然人和法人的姓名、名称一样,成为网络虚拟世界中人们唯一可识别的标志;域名因其易记便用,已被广泛地用作一种商业标记,因而承载了很大的商业价值。商家的域名越来越广泛地用于广告宣传中,成为商家在网上拥有一个地盘的标志。尤其,众多商家基于网站在发展电子商务中的巨大潜力而纷纷将自己的商标、商号乃至擅自将其他知名企业的商标、商号作为自己的域名使用注册,以吸引尽可能多的消费者,扩大自己在网上的知名度。实践中,域名与商标的冲突有两种形式:一是恶意抢注。人们上网有一种习惯,即在没有域名地址簿的情况下,人们要想访问某一企业的站点,第一反应往往是输入该企业的商标或商号+COM。这样,商标或商号+COM结构的域名比其他结构的域名就有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域名具有唯一性。因此人们的网络习惯和域名特点共同作用导致了域名抢注。域名恶意抢注判断的标准在恶意上,表现为抢注的域名使用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商号;抢注的目的有牟利性质。二是巧合雷同。在某些情况下,域名注册人并无抢注的恶意,而是出于自身原因使用了某个域名,造成与他人商标或商号的巧合雷同。

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呢?本文认为,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要看该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知名度很低的商标往往少有人去抢注,因为抢注的商业价值几乎不存在,所以将鲜为人知的商标作域名注册使用,定性为商标侵权有些牵强。当然,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在实践中总有诸多不便。将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抢注为域名使用,势必会在实践中尤其是在电子商务实践中造成混淆,误导客户和消费者,从而给商标权人带来损害,这种行为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主体混同行为
    1、将他人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移作自己网页的图标,或者将它们设计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足以使人产生混淆对注册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根本依据是能否使网络访问者发生混淆。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当作自己网页上的图标,或者将它们设计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使访问者误以为是该注册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之权利人的网页,进而达到引诱网络访问者访问其网站的目的,使自己经营的电子商务与被侵权人的商务足以造成混淆,当然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2、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号、厂商名称或者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用作链接标志因特网上存储于不同服务器上的文件可以通过文本标记语言链接起来。所谓超文本链接就是网络用户用鼠标点击网页上被称
    2023-05-01
    133人看过
  • 域名被注册后属于不正当竞争还是侵权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024-04-28
    177人看过
  • 恶意抢注是不正当竞争吗
    一、恶意抢注是不正当竞争吗恶意抢注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仅仅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
    2023-06-08
    441人看过
  • 商标抢注反不正当竞争法指的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理解。从法律的形式渊源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别。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等。知识产权法实际上,单行的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并不存在一个谁挤占了谁的位置的“关系”问题,而是后者(或后者的一部分内容)对前者如何给予补充的问题。例如,现行的专利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三性”)、商标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识别性”)、版权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独创性”),是某种相对的“强保护”;但从范围上看,这些保护要件限制了客体的范围,决定了它们均属于某种“窄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某种弱保护;
    2023-04-16
    74人看过
  • 抢注商标不正当竞争怎样进行维权
    抢注商标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提起诉讼等。一、如果抢注商标合法吗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违法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异议的话,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二、淘宝店铺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维权措施如下:1.当被抢注的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3.如果近似商标已被核准注册,那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三、我国知名
    2023-02-28
    220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对不正当竞争作了界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从该项规定来看,从事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范围,既包括依法登记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包括依法登记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作为经营者的个人,一般是指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上述主体必须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不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即使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也
    2023-06-08
    472人看过
  • 域名相似是否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一、如何认定相似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域名相似会造成公众误认,要是注册、使用域名不当的话,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按照规定,认定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你就需要分析是否具备下面的要件:1、你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2、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说与你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这就像商标一样,按照公众的一般认知,他使用的域名就会被认定为是你的域名,那么就是混淆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域名权利就是被侵犯了。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比如说就是想借你比较知名的域名,获取利益什么的。一旦你发现对方的域名已经构成相似域名,并且形成不正当竞争的话,那你就要赶紧采取措施。实践中,一般建议你公司先给对方发送律师函,争取
    2023-02-20
    373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注册域名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因网络域名注册和使用引发的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迅速增多。如何认定域名注册是否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涉及许多特殊的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人注册、使用该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一)被告人的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构成复制、仿造、假冒的,原告驰名商标的翻译或者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或者域名相同或者近似,足以引起有关公众的误解
    2023-05-07
    92人看过
  • “中化”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中化公司成立于1950年,自60年代起开始使用“中化”作为其简称。1988年起,中化公司先后注册了三个“中化”组合商标,分别被核准使用于化工原料、化工试剂;工业用染料、釉料;广告服务、商业信息服务。2002年,“中化(进出口代理服务)”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浙江中化公司和被告上海中化公司分别成立于2000年和2002年,主要通过其开办的中国化工网为化工企业提供化工信息服务,该网站设有“中化网络”、“今日中化”、“中化邮箱”等栏目,中国化工网还被简称为“中化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化公司是涉案商标的合法所有人,该组合商标中包含有“中化”字样。浙江中化公司开办的中国化工网主要为化工企业提供产品信息服务,中国化工网设有“中化网络”、“今日中化”、“中化邮箱”等栏目,浙江中化公司的行为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使消费者误认为该服务与中化公司有某种关系,构成对中化公司注册商
    2023-04-23
    319人看过
  • [以案说法]域名、网页也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果两个网站不仅名称接近,域名近似,而且基本构架、版块设置甚至部分论坛的名称都非常相似,你会不会因此上错网?国内最大社区网站之一——19楼空间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网站拷贝事件。1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在互联网界广受关注的网络域名侵权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19楼空间的经营者都快传媒胜诉,网络李鬼必须停止侵权,注销域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19lo.com由都市快报创建于2001年,因办公地点在杭州日报大楼19楼而命名为19楼空间,曾用域名19floor.net。经过7年发展,已发展成为注册用户220万、日均发帖35万的大型社区网站。而以www.19floor.com为域名的19楼论坛,则是在2005年下半年才在互联网上出现,目前日均发帖在5000左右。它的出现给部分19楼网友带来了极大困扰——经常摸错门,登录不上去,还以为自己忘了密码,折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走错地方了。2007
    2023-04-24
    439人看过
  •  抢注商标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分析与解答
    抢注商标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在市场中,经营者和其他参与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手段,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抢注商标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在市场中,经营者和其他参与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手段,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3. 商标抢注是否违法?如何处理?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而商标抢注行为则是指在他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还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为自己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如何处理,是企业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在先使用的商标或者注册商标具有特殊含义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给予保护的,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申请。但是,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以
    2023-08-19
    184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之“宝洁”域名纠纷案
    一、案情原告(美国)宝洁公司。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宝洁公司诉称:我公司是始建于一九零五年的跨国公司,是“WHISPER”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我公司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一百七十个“WHISPER”和“WHISPER图形”商标。一九九五年,我公司获准在中国注册“WHISPER”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卫生巾、卫生毛巾止血塞等卫生用品,同年,我公司在中国又注册了“WHISPER”的对应中文商标“护舒宝”,核定使用商品为卫生巾、月经垫、月经棉塞等卫生用品。我公司在中国投资组建的广州宝洁纸制品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在中国大陆使用“WHISPER”及其图形商标和“护舒宝”中文商标的权利。当我公司准备在中国互联网上以“WHISPER”为标志注册域名时,却发现被告国网公司已抢先注册了“whisper.com.cn”域名,该域名一直闲置未开通使用。而以我公司的注册商标“WHISPER”为标识的
    2022-11-08
    225人看过
  • 哪些情形是商标注册中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商标注册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存在的情况:一、以他人的姓名、企业名称或商号作为商标注册。二、袭用知名、著名、驰名商品商标造成消费者误信。三、外国著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四、将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标注册。一、中国驰名商标是否有期限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问题,也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期没有准确的概念,因为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是10年。即使作为驰名商标,10年到期也需要续展。如果到期不续展,驰名商标也将被取消。其他人也可以再次申请该商标。驰名商标是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消费者,以及与上述商品或服务营销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以及与分销渠道相关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二、一个驰名商标应该如何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为:1.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意图复制
    2023-03-20
    15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域名如何避开不正当竞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域名(domai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权的一个地方区域)。一个域名的目的是便于记忆和沟通的一组服务器的地址(网站,电子邮件,FTP等)。域名作为力所能及难忘的互联网参与者的名称,世界上第一个注册的域名是在1985年1月注册的。域名也被称为"企业的网上商标",
    • 电子商务法中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样的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电子商务法不正当竞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草案二审稿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企业在电子商务当中存在哪些不正当竞争风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商业诋毁,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从实践中看,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运用网络广告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在BBS上进行商业诋毁;网络匿名诽谤。由于使用网络,信息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而且主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造成的后果较传统商业模式更为严重,损失更为巨大。
    • 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风险包括什么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1
      商业诋毁,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从实践中看,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运用网络广告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在BBS上进行商业诋毁;网络匿名诽谤。由于使用网络,信息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而且主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造成的后果较传统商业模式更为严重,损失更为巨大。
    • 域名被注册后属于不正当竞争还是侵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8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