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工应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0:13:18 448 人看过

1、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双方之间本来就没有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只能依法将其退回派遣单位。

3、用工单位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退回劳动者,则派遣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单位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退回劳动者,派遣单位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因此该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也给用工单位留下了可以利用的空间。就实践而言,以下岗位可以尝试使用劳务派遣:保安、保洁、绿化养护、行政助理、接待、电话营销、客户服务、业务员、操作工、维修工、主持人、司仪、礼仪小姐、摄像师等岗位和人员。

其次,企业可选择新进人员进行派遣,这样可以延长对新人的考察期间,对符合公司文化和发展要求的新员工再与其直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比一开始就与其直接签署劳动合同更加灵活,用工单位自主权也更大。此外,可以考虑对薪资待遇较高的中高层人员进行派遣,这样可以规避较高的解聘成本。

此外,对于需要保密的岗位、需要竞业限制的岗位,以及需要出资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岗位最好不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因为与这些岗位的员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加强企业对此类员工的管理和控制,也会增加这类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促使他们安心为企业服务,减少人员过度流动带来泄密风险,降低培训成本。

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主要优势

作为一种新型而较为灵活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从用工需求方看:

其一,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人事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通过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的信息搜寻成本、治理成本和培训成本降低为零。企业只需将用人的条件向派遣机构提出来即可,具体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都由派遣机构负责完成。生产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变得固定和可预见,不确定性导致的各种风险,如跳槽、招工容易辞退难、违约等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和转移。企业只需根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任务与派遣机构谈判总体费用,具体每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等生产成本以及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违约的处理等管理成本,均由派遣机构确定。

其二,使企业用工制度更加灵活。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增加或减少用工。为适应市场的新变化,企业需要更加灵活的用工机制,从而可以减少企业“应雇而未雇”或“应多雇而少雇”现象的发生,提高雇工效率。

其三,有利于企业聘用贤人,“短中择长”。在受派遣的员工和客户企业双方进行互相选择时,企业对满意的员工可重点培养,而后转为直接雇用,实现人力资源使用中的续短为长,提高双向选择的用工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用工单位不合法退回劳务派遣人员有责任么
    一、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引用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023-03-08
    326人看过
  • 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
    一、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辞职向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但是辞职之前,也可以先与用人单位通知一下,让其做好准备。二、劳务派遣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劳务派遣员工也有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从事高
    2023-05-22
    9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派遣工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动合同;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而解除劳动合同;四、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一、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的过失性辞退。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四、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五、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六、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无过失性辞退。二、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
    2023-03-14
    14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以辞退?
    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务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再依据劳动合同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并无违反相关法律及劳务协议约定的行为,则用工单位不得随便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亦不得随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辞退劳务派遣人员需要赔偿吗辞退劳务派遣人员需要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023-07-05
    242人看过
  • 被派遣的员工在返回原单位时,派遣单位需不需要赔偿?
    被退回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派遣工被退回不发工资找谁要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退回的,找劳务派遣公司讨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
    2023-07-11
    493人看过
  • 派遣员工工伤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一、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各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还是派遣单位二、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
    2023-04-11
    355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去确定派遣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劳务派遣是什么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不是劳务派遣,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而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单位的相关事项交给第
    2023-04-11
    190人看过
  • 因用工单位原因导致派遣工被退回的主要法律情形
    1、用工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情势变更情形,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当时用工单位本来要开展的项目需要这么一批专业性的派遣人员,但是后来项目被取消了,此时派遣单位可能会被用工单位退回;2、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经济性裁员情形,比如发生了企业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进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转产调整等情况,那么用工单位本身已经要减少人员数量,必然会将不需要的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3、用工单位被法院依法宣告了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那么该单位也必然会将派遣工退回;4、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这属于派遣工被退回的正常情形。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是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
    2023-08-17
    452人看过
  • 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派遣单位连带担责
    去年,曹某与某国际企业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被派往某日贸会社驻某地代表处工作。最近,曹某与该代表处就工资数额和拖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想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某国际企业服务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人士认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需使用劳务派遣制度。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按规定,在劳动者被派遣期间,用工单位是劳动报酬的实际支付主体,为第一责任人,派遣单位是劳动报酬的名义支付主体,为第二责任人。因用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劳务派遣争议,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对劳动报酬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因为曹某与派遣单位某国际企业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王富菊)
    2023-04-25
    296人看过
  • 事业单位能够辞退派遣工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13
    5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者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遣返的劳务派遣者能解雇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因此即使是劳务派遣者不符合用工单位的要求被遣退,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2023-06-09
    243人看过
  • 派遣单位无辜辞退员工违法
    孙某于2009年10月与苍山县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10月,孙某被派去的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裁员,将其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因一时没有用工单位,故将孙某辞退,孙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派遣公司撤销辞退决定。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65条规定:派遣单位解聘员工应符合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2023-06-09
    286人看过
  • 派遣工辞职找派遣公司还是用人单位
    按理来说,应该是向派遣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工作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应该向用工单位提前沟通好,征得同意才可以。一、劳务派遣工要怎么辞职劳务派遣工辞职方法如下: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辞职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1、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存在着一个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因此首先需要和派遣的公司来办理离职的手续,同时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当中,也有社保问题,需
    2023-03-30
    372人看过
  • 被派遣的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用工单位退回
    一、被派遣的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用工单位退回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
    2023-04-26
    9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可否退回派遣单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派遣单位应该重新为员工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未给员工再次安排工作,那么派遣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可以退回派遣单位吗?派遣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
      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派遣单位应该重新为员工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未给员工再次安排工作,那么派遣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 用工单位应注意哪些劳务派遣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2、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
    •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务派遣单位应区分情形依法妥善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类是,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类是,用工单位以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
    •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是否可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接受派遣的单位可以将某一位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取决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间的合同约定。即使是用工单位退回孕期女职工,也仅凭其与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即可。对于用工单位将孕期女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被退回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