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被检察院不起诉,是否能够自行停止追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34:03 297 人看过

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可见,公安机关是不会再将不起诉人拘捕的。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就算结了。但是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复核,另外如果有其他新的证据,也可以重新移送起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表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除非之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嫌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怎么知道检察院起不起诉

1、如果可能被起诉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被释放了、且也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那么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如果查封、扣押、冻结可能被起诉者财物的机关,收到了检察院下发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通知,那么也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犯罪相关文章
  •  检察机关是否还能进行公诉?
    检察院在批捕前需审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检察院应考虑逮捕。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者,则应予以逮捕。检察院在批捕前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但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考虑逮捕: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
    2023-10-08
    432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能够继续侦查,即使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一)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三)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四)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2023-07-20
    289人看过
  • 检察院对公安局的追究是否会继续?
    在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下,公安局不会追究。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
    2023-07-18
    163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否必须撤销对公安机关的起诉
    一、检察机关是否必须撤销对公安机关的起诉检察院不能直接撤销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如下: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2023-10-29
    164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还追究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还追究么在中国现行法律条文中,逮捕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非构成追究嫌犯刑法责任的必要要素。因此,无法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为由,解除对被告的羁押状态并释放。公安司法机关可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首先,若公安机关认为该犯罪嫌疑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无需拘泥于逮捕这一手段,而是可以选择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随后按照法定程序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起诉意见;其次,若经查证,犯罪情节较轻或者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撤销案件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检察院不批捕盗窃罪怎么处理在适用盗窃罪时,由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法院仍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裁决。虽然不予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罪犯将免于刑事责
    2024-07-24
    184人看过
  • 公安部门找来检察院,是否会追究责任?
    不一定都是无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或依法不碰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决定。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凡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者,已收案的不予立案:已立案的应予撤销;侦查终结的不予起诉;已移送法院起诉的,或终止案件的审判程序,或宣告无罪。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怎么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2023-07-16
    327人看过
  •  公安局是否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不起诉?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检察院不向公安局提出起诉,并且公安局接受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公安局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但若意见不被接受,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如果检察院不向公安局提出起诉,并且公安局接受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公安局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 公 安 机 关 责 任 : 检 察 院 不 起 诉 决 定 】近期,公安机关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如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作出不
    2023-09-11
    417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后公安机关还有权治安拘留吗
    不能。案件是在检察院出的结果,已经不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公开宣布。如果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对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应即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如果侦查机关或部门,对不起诉的决定申请复议,或者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则取保候审不能立即解除。一、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区别(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
    2023-02-25
    409人看过
  • 被伤害人不追究责任,公安机关能否撤案?
    网友咨询:我弟弟和别人发生争执,纠扭中我弟弟将对方摔成重伤,公安机关将我弟弟关押了起来,后我们积极向对方支付了赔款,对方也同意不再追究我弟弟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销这个案子?律师回复:你弟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证据确凿,司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定罪判刑,因此公安机关不能撤销该案。但由于你弟弟积极赔偿、受害方也予以了谅解,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可以判处缓刑。【相关法律知识】伤害案件中,经鉴定为轻伤的,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可以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公安机关不会主持轻伤害案件的调解工作。受害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书及书面写出撤案申请。如果嫌疑人已经被上网追逃,那么撤销的时间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可以撤案,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
    2023-06-11
    234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否能起诉侵占罪
    一、检察机关是否能起诉侵占罪答案是不会的。法定必须自诉的案件,检察院不会受理提起公诉,只能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比如侵占罪。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我国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告诉。“根椐98条之规定,侵占罪告诉的主体一般情形下是被害人,但是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因而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是告诉的主体。对于那些近亲属以外的人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告诉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除非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之外不能受理,他们不是本罪告诉的主体,他们的这种“告诉”只不过是向司法机关反映有关案件情况,不能启动诉讼。二、侵占罪怎么打官司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
    2023-06-03
    59人看过
  • 醉驾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机关怎么办,醉驾检察院不起诉了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醉驾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机关怎么办醉驾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如果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就可以撤案。二、醉驾检查院不予起诉后还可以重新起诉吗醉驾检查院不予起诉后还可以重新起诉,但是前提是确有新证据,或者经过审查认为不起诉是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2022-06-30
    184人看过
  • 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是否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量刑一般会充分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范围,然后根据案件的情节(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法定情节即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情节即犯罪动机、手段、环境和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等),然后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需要给嫌疑人吗一、检察院量刑建议书需要给嫌疑人吗1、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不需要给犯罪嫌疑人,检察院的建议书是直接提交给法院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法定从重、从轻、减
    2023-07-22
    106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能够介入公安不立案的案件?
    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院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任何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发现了犯罪事实或者是嫌疑人,都有权利去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控告、报案都应该及时接受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对于公安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不立案应该怎么救济的1、向做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2、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
    2023-07-01
    16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案件怎么办
    公安机关应改变强制措施,或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一、补充侦查的规定有哪些补充侦查的规定有: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二、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
    2023-06-2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未成年犯罪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能够受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9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达到批捕的条件的,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 公安机关检察院是不是逮捕的执行机关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9
      1、是,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对刑事案件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3、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自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7
      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不用通知。 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应当在受案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一定要告知家属或单位,但一般来说,检察院还是有按笔录中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地址寄送《委托辩护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告知可以辩护人(包括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等)。 实践中会存在地址不详等原因没有及时送达或寄送不到的情况。 其实,不用等告知,知道案件过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其亲属(一般
    •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还追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30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一般不会追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对在押的被不起诉人立即予以释放,即公安机关对本案的被不起诉人一般也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呢;但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当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 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是否可以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检察院有立案监督权,可以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