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53:43 492 人看过

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因司法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在押人员脱逃的;

2、造成在押人员脱逃3人次以上的;

3、造成在押人员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有关人员或继续犯罪的;

4、使在押人员脱逃后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渎职犯罪有哪些主要类型

渎职犯罪的类型有:

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比如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比如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比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

三、执行判决失职罪会判得重吗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得重。执行判决失职罪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监察委员会办理的腐败案件有立案侦查程序。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有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如下:1、第三十八条,需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2、第三十九条,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三、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
    2023-06-19
    261人看过
  •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十四个罪名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十四个罪名是什么1、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十四个罪名如下:(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
    2023-08-11
    349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是否退回公安机关直接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分为两种情况:1、批捕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继续侦查;2、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局撤销案件。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不一定,不批准逮捕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没事了。第二种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你构成犯罪,所以不逮捕你。这种情况不好说,说不定侦查机关在后续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依然会起诉审判你。第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构成犯罪,但是觉得没有逮捕的必要,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用关押看守所,但是侦查机关仍然继续侦查,到时候案子还会到检察院,检察院还是会按程序审查,其结果可能就是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所以,说到底,其实批捕程序和审查起诉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不被批准逮捕,不必然代表你没事,不会被判刑了。二、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
    2023-03-05
    15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需要层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直接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十五条对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
    2023-06-01
    349人看过
  • 检察侦查十四个罪名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职务犯罪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玩忽职守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渎职罪在《刑法》中单独被列为了一章,所以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事犯罪,而是其中分为了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2023-06-20
    140人看过
  • 检察院管辖的14个罪名立案标准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渎职侵权分几类罪名渎职侵权分为以下五类罪名:1、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2、玩忽职守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等;3、徇私舞弊类犯罪,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4、侵权类犯罪,如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等;5、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如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二、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如何判?(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06
    304人看过
  • 什么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指按照管辖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限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
    2023-07-20
    304人看过
  • 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侦查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有四类: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等,共35种。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2023-06-25
    366人看过
  • 检察院不立案了能不能找侦查机关立案
    公安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找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一、合同诈骗应该去哪报案如果构成诈骗,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诈骗金额不足以立案的,可以根据合同起诉向法院要求赔偿。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向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报警、举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二、广州买赌具被骗的经历被骗可以报警,而且一定要报警。报警不在乎数额的都可以报的,数额只不过是说报警以后立案是以什么性质
    2023-06-21
    396人看过
  •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源在哪里
    2.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报案一般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一般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3.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控告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主动向司法机关告发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他们往往是最早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人,有的同犯罪嫌疑人还有过直接接触,对犯罪情况了解得比较具体。因此,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都是立案侦查的材料来源。4.犯罪分子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犯罪分子自首,
    2023-06-01
    404人看过
  • 侵占罪能否直接向检察机关报案?
    侵占罪可以向检察机关报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职务侵占罪报案准备材料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
    2023-08-08
    367人看过
  • 伪证罪由哪一机关立案侦查?
    伪证罪由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
    2023-04-15
    163人看过
  • 检察机关侦查权的特点
    侦查权是指国家侦查机关以及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程序,运用特定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享有的案件侦查权与公安、安全机关的侦查权相比有其自身特点:1、直接立案侦查对象的特定性。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不是对任何公民都可以使用的。它侦查的对象由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它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有犯罪事实但未被公安机关查清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侦查对象的身份是特定的。2、侦查权行使目的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行使案件侦查权所要追求的目的,不权包括普通刑事侦查活动所要实现的追诉犯罪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在于通过自己的侦查活动引导促进和保证行政、司法活动不脱离法制轨道,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3、从属性。检察机关不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活动区别于其他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特征之一是检察机关的侦查具有从属性,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权是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派生出来,直接从
    2023-04-22
    467人看过
  • 检察机关的直接管辖哪些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和检察院《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十二个罪名。(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三十四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四)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一、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
    2023-03-02
    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拘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1、非法拘禁,并不是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
    • 公安机关侦查盗窃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盗窃案件的立案,由谁立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刑事案件按罪名和管辖不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都有立案的权利。如,故意杀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贪污受贿的由检察院立案,侵占、轻伤害案件由法院立案。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的,都是需要侦查的案件,立案后就要开始侦查,侦查包括搜集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由法院立案的案件是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被告触犯刑法的证据,直接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法院立案后就进行审判。盗窃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没
    • 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如何找证人取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1
      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找证人取证的方式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不移送检察院可以立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21
      《民法通则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17条第1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
    • 审查起诉和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申请后,经过检察机关申请,应如何立案侦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立案流程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