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所面临的困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35:05 378 人看过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所面临的困难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并不等于说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不会遇到阻力和困难,我国由于进行市场经济的时间还不长,特别是商业银行更是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而且并购业务目前是涉及相关利益人比较多的交易,并购行为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经济活动,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业务时会遇到一些困难。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并购业务开展带来的困难。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内就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而最为有效的激励手段就是让经营者享有剩余索取权,否则,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必然存在滥用资产、利用职权享受个人消费等道德风险行为。但在目前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下是不可能让经营者拥有剩余索取权。如果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有了剩余索取权,就意味者经营者的显性收入大幅度上调,这将面临来自相同行政级别的政府官员方面的极大压力。在这里,问题关键是银行的经营者完全是组织部门任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缺乏激励动力。

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上会遇到困难。这不仅反映在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技术上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例如我国目前的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所采用的数据大多是静态数据(如财务数据),所用的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分析的重点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特别是信贷风险的分析;而国外商业银行既强调对各类风险的特别管理,更强调对这些风险的组合管理,在方法上强调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由此可见其差距所在[85]。另外在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决策过程缺乏民主性,并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内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银行对其分支机构控制不力,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很差。比如说,许多银行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确切、不完整、法人代表自我约束不够,存在道德风险。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将开展的大部分并购业务是不涉及银行资金运用的咨询业务,但是也必然会涉及到过桥贷款的发放,一旦发生这些业务,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都会显得尤为重要。而且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体制和信贷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开展并购业务的阻碍。亚洲金融危机暴露出亚洲(包括中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以关系为基础的信贷文化,而且在中国还存在行政干预商业银行贷款的问,贷款常常不是基于对企业的信用程度、资本回报率、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价的,这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商业信贷文化。这种信贷文化对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的相关融资构成威胁。

三、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严重缺乏从事并购业务的专业人才。投资银行被称为金融领域的高科技,它拥有的最大的资本是人才,它所出售的最终也是人的知识和智力,因此它对专业人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购业务作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它也对相关人才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个好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他不单单有广博的知识、善于运用和创造各种金融工具,又要准确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还要具有善于与人沟通的能力,并且有很高的职业道德但是我国目前严重缺乏这类人才。这不仅表现在商业银行内部缺乏这类人才,而且我国现有投资银行同样缺乏这类人才。这主要是由于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尽管许多投资银行不断地扩充人员,但因业务繁忙使其对员工的培训重视不够,一些刚出校门的新员工很快就参与到项目中,虽然这对新员工来说是个很好的实践锻炼,但客户往往对此颇为不满,从而双方产生利益冲突,最终致使并购业务难于开展。另外一些经验丰富的人才往往追求更大的发展机会,跳槽现象十分普遍,这也使客户随着这些人员成为他人的客户,从而难于建立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这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来说最大的困难。

四、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充分。由于体制和观念上原因,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障碍。

(1)地区、跨行业的资产重组可能导致原隶属关系下税收收入的变化,并使本地区或本行业失去宝贵的壳资源。原隶属关系下税收收入的变化,并使本地区或本行业失去宝贵的壳资源,作为利益主体的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希望将资产重组限制在自身范围内,这就会发生并购悖论。所谓并购悖论,即地方政府在并购问题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鼓励本地企业并购外地企业,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成为企业扩张的热心支持者和赞助者(地方政府对企业并购常常有一系列优惠措施),地方政府还直接上阵,组建企业集团,甚至把分散在各地主管部门和产业领域的企业组成联合体,以增强本地企业对付外敌入侵的能力;另一方面,却对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的并购持反对态度,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在目标企业的职工安置、企业的债务处理等方面设置障碍,甚至采用搭卖方式,临时把当地另外一些亏损企业与目标企业捆绑起来,要买一块买,不买拉倒。这种现实的存在,极大地增加了并购难度,也为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人为地制造了大的障碍。

(2)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必然要涉及到更多的主管机关、手续复杂,成本也相应提高。特别是一些交易金额巨大、在社会上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并购活动,一般都有管理当局进行审批,即使在国外也是如此。例如,花旗集团2004年上半年以27亿美元现金收购南韩第六大银行韩美银行(KorAm),象这样的交易就需要美联储和韩国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能生效

(3)由于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涉及到民营企业进行跨所有制并购重组中,这一观念表现的尤为明显。当然,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是有必要的,但是我们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也是应该的。

由于以上因素的存在,我国实际上还没有形成开放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地域和行业色彩浓厚,人为地为资本的合理流动设置了障碍。另外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规模偏小,在资本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对象很有限,金融工具的创新受到极大压抑。例如我国一直不允许发行垃圾债券,这就使进行杠杆并购(LBO)遇到难题;另外,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债券市场,这使债券并购机制的形成受到阻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我国商业银行并购前景展望
    目前我国银行业并购仍在起步阶段,将来我国银行并购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并购频率并可能掀起国内银行业并购高潮。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产业资本都将在我国银行业并购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大型商业银行和日益壮大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外扩张的意识正逐步加强,我国银行业在境外的并购案例将有所增加。1.境外商业银行参股中国商业银行趋势明显。我国宏观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同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障碍正逐步消除,境外跨国商业银行进军中国银行业的愿望明显增强。为此,银监会于2003年12月出台《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外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称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达到或超过25%,否则按外资金融机构监管
    2023-06-05
    173人看过
  •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
    1、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容易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发展战略、管理方案、文化背景等方面出现不协调。2、跨国并购筹资涉及到很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问题,如商业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及反不正当竟争法等。3、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与否对并购能否成功有着很大的影响。一、跨国并购风险的防范(一)首先在并购前,要仔细研究双方的政治、经济、法律、风俗、文化的差异。为了能够并购成功,要事先充分了解被并购企业所在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以及风俗文化环境。对于这一问题,中国企业要加强沟通,让他国政府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情况、中国的对外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的状况,以及并购后给他们所带来的好处,把政治风险降为最低。如果只是凭企业的力量是无法做到充分了解。应该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企业提供这方面的信息。这样可以发挥专业优势,解决企业在这方面的信息不称。(二)并
    2023-03-22
    229人看过
  • 银行并购—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所以,中国经济要保持稳定、快速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金融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与它国一较高低,就必须尽快设计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业发展之路。而在设计这一战略框架过程中,当前的国际银行业并购浪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思路。我们必须将出发点放在我国银行业的现实状况上。只有对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我们的各项研究工作才能有所针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1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改革的深化,中国的银行体制己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开放竞争的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变的基本格局,呈现出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新的生长点、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并存的局面,这为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也普遍存在着不少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到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表现在
    2023-06-05
    173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一、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的阻力与障碍国有中小、集体企业改制面临的阻力,主要来自于缺乏政策依据、对既得利益的得失等几个方面。1、对中小企业改制缺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产权改革政策、法规中央虽然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抓大放小,但对中小企业究竟怎么放,放到什么程度,没有政策依据。关于改制的政策、法规,也只是涉及到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而中小企业对于当地主管部门来说,又是大企业,他们一般不会主动提出放开这些企业的意见和办法,因此,中小企业的改制在政策、法规方面还是一项空白。改制是脱胎换骨的一场自身革命,可以说是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没有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各主管部门很难主动去做。2、靓女不嫁,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被看作主管部门的附属物国有中小、集体企业大都隶属市、县两级,而有盈利能力的又大都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因此,对于搞得好的企业,主管部门既不肯放开,更不愿主动深化企业改制。只要企业
    2023-04-02
    137人看过
  •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面临五大难题
    自从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以来,网络银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其低成本、高效益、方便快捷、应用广泛等特点,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热潮,发达国家已有1000多家金融机构已经初步或正在筹划建立网络银行服务系统。有专家预言,21世纪的银行将是建立在计算机通信技术基础上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正在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业务增长、调整经营战略、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较为迅速。自1996年6月中国银行在国内率先设立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网络银行服务以来,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也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网络银行业务,其他一些金融机构也正在筹划逐步涉足这一领域。但总的来看,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没有形成气候,与国际金融界相比明显滞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较多,当前主要是面临着五大难题:一是
    2023-04-24
    337人看过
  •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1、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容易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发展战略、管理方案、文化背景等方面出现不协调。2、跨国并购筹资涉及到很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问题,如商业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及反不正当竟争法等。3、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与否对并购能否成功有着很大的影响。二、跨国并购风险的防范(一)首先在并购前,要仔细研究双方的政治、经济、法律、风俗、文化的差异。为了能够并购成功,要事先充分了解被并购企业所在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以及风俗文化环境。对于这一问题,中国企业要加强沟通,让他国政府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情况、中国的对外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的状况,以及并购后给他们所带来的好处,把政治风险降为最低。如果只是凭企业的力量是无法做到充分了解。应该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企业提供这方面的信息。这样可以发挥专业优势,解决企
    2023-06-01
    191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场外股权融资业务的的开展面临哪些难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腾讯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众创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空间权利质押。
    • 企业并购面临哪些风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1、因为不明确并购的动机从而产生的风险。 2、在并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和资金财务方面的风险。 3、并购之后整合的过程中,又面临管理风险、规模经济风险、经营风险以及企业文化风险。
    •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企业实施并购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协同效应,具体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协同就如同鼓动,非常罕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并购企业没有对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加以识别和控制。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信息不对称风险 所谓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
    • 企业什么情况下面临并购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当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将面临并购: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 在上述情况下,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 《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和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30%表决权股份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
    • 银行能否开展最高额保证业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银行开展最高额保证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最高额保证中最高债权额的确定 鉴于目前司法实践对上述情形尚无统一作法,为防范风险,银行在根据最高额担保合同(包括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发放贷款或提供综合授信时,应根据最高额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来控制银行对债务人提供的授信总额,即银行贷款及其他授信债权到期后的授信总额与相应利息、实现债权费用之和不应超过在最高额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 2、关于最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