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带走人员,是否属于严重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2:21:39 55 人看过

被刑侦带走的话,也不意味着有很严重,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在刑事诉讼中叫做传唤。而对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对其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这种强制措施叫做拘传。

成立专案组意味着什么

专案组一般是指有关机关针对具体案件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工作。专案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一般单位或者党的机关就一些问题,特别喜欢用成立专案组的方式予以解决。就现在的发展趋势看,国家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专案组这一特定的历史产物也将最终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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