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破产案件的调研报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4:03 195 人看过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实施积极的“优化资本结构”政策,进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过程中,一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企业陆续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在近几年中大幅度增加,破产案件的审理涉及到国有商业银行债权和社会稳定,因此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关注。东营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起步较早,几年来妥善审结了一批破产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一些作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近期通过调研,将东营法院近几年来审理破产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查找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破产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东营市全面开展破产案件金数额较大的破产企业,往往受安置资金不足的限制,职工得不到有效安置,既有失公平,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几点建议

(一)改革清算组的组成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清算。以往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多为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土地、劳动等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这对破产清算中问题较多的国有企业破产来说无疑起到了很好的协调作用,但同时这种作法也存在着积极性不高、政府干预较多等弊端,逐渐失去现实意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48条对清算组成员的产生与《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相比,明确提出了“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第49条还规定“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一定的破产清算工作”。由此可见,在破产清算中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破产清算工作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提倡。因此,在今后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应进行探索和尝试。

(二)准确定位法院与清算组的关系,提高清算组的自主操作性。当前审理破产案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法院参与破产清算过度深入,对破产清算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小事都由法院说了算,这既削弱了清算组的工作积极性,又使清算组产生了依赖心理。因此,在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管理人实施具体清算事务的情况下,为维护法院的中立、超脱形象,正确处理法院和清算组的关系,破产程序还应遵循法院领导下的清算组自主操作原则。法院应尽量避免卷入普通的具体的清算事务中去,充分发挥好债权人会议和清算组的职能,对清算组的工作实施好监督。

(三)强化破产案件合议庭的功能,妥善处理审理中遇到的问题。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较长,它不可能象一般纠纷案件一样合议庭开一次或几次庭就能合议解决,因此,在现实审理中形成了事实上主审人一人审理的局面,其他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情况一概不了解,一旦主审人发生工作变动,便无人了解案情。同时破产案件审理中头绪繁多,事务复杂,加之目前破产法律规定不够细致,在案件审理中一旦遇到的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就难以作出决定。这些问题都要求应当加强破产案件合议庭的功能,对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应当合议决定,其他合议庭成员应当对案件的审理做到基本的了解。

(四)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对外债权催讨力度。破产企业应收债权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在很多破产企业的帐面总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这些债权的清理、追讨和分配工作是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由于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对破产应收债权清算规定的缺陷,造成法院和清算组思想上的忽视和操作程序上的盲目性,使破产应收债权清算工作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得不到足够重视,大量的破产应收债权无法追回,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关于破产应收债权的清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73条至75条进行了规定,该规定比以往关于破产应收债权的清理程序规定的较为详细。但由于破产应收债权清理工作非常烦琐,要求法律规定的过于详尽也不现实,因此还有赖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执行方法。由于破产应收债权的执行与一般纠纷案件的执行有所差别,因此在执行时不能过于死板,应掌握执行的灵活性。对偿还能力差的债务人,可采取分期履行、适当让步等方式。债务人可与清算组协商,就债务人所欠数额及还款计划、期限及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对债务人应该按期履行而未履行的,应及早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或直接对其强制执行。总之,开展好这项工作,既有利于严肃法纪,使破产财产不受损失,又有利于提高破产债务清偿率,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五)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有错误的宣告企业破产裁定,应当通知其依法纠正;必要时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债务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法院要对下级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为下一级法院排忧解难。破产案件虽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除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应当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破产宣告的法定条件及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情形
    破产宣告的法定条件及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情形破产宣告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债务人来说,破产宣告就像一个自然人被宣判死刑一样,它虽然还未被注销,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它是为生产经营而存在,而在破产宣告后,它只为清偿债务而存在。一、破产宣告的条件破产宣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1.其首要条件肯定是达到破产界限了,即出现破产原因;2.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了,这时就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一种情况是与债权人会议没能达成和解,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能和解,就是从根本上不能和解,即国家企业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案件就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既不能和解也不能整顿;3.和解达成以后在整顿期间,出现前面所述的7种情况之一,即终结整顿进入破产程序进行破产宣告。二、破产宣告条件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企业达到
    2023-03-03
    411人看过
  • 房地产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怎么写
    房地产违法案件调查报告(首页)共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查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办签名(盖章)年月日____
    2023-06-14
    380人看过
  • 行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报告
    伴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完善行政层级监督,尤其是行政执法监督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我办委托广州大学法学院对行政执法监督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后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并经我办验收通过。一、《研究报告》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行政执法监督一般理论。分析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定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来源及价值目标、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和特点、我国目前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立法状况及缺陷,提出了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建议及分析了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从而对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以及规范的方式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析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该部分运用比较方式,比较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行政监察制度以及信访制度的联系与区别,突显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的优点及对其他制度的补
    2023-06-06
    192人看过
  •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
    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破产重组算破产吗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
    2023-07-18
    290人看过
  • 崇文法院就涉拆迁类案件进行调研
    当前房价上涨幅度不断攀升,涉及拆迁问题的诉讼案件也随之增多。房屋拆迁问题关系民生,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当事人不满,进而对法院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产生怀疑。该院调研认为,涉拆迁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家庭成员之间就拆迁款数额分配引发争议的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以非法形式取得回迁安置房屋,判决拆迁协议无效后,引发信访问题。如第三人与被拆迁人之委托人通过办理假结婚证书取得拆迁安置资格,故而第三人取得安置房屋产权证。在被拆迁人主张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的诉讼后,引发第三人信访。三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权属不明,引起诉讼。如上世纪八十年代企业员工虽调动工作,但仍对原单位住房享有入住证,在新旧单位就该房屋无明确交接手续情况下,职工将该房屋借给现调入单位的同事使用,至拆迁时,引发权属纠纷。四是因离婚诉讼引发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问题难以判断。在此种情况下,原拆迁房屋往往由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的父母作为被拆迁人与
    2023-06-05
    369人看过
  • 电算会计技能调研报告
    现在财经类院校已将电算会计技能列为会计专业的核心技能之一。针对浙江省内中小企业电算会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提出了会计专业电算会计技能培养的核心内容与相应的课程体系。关键词:电算会计技能;调查;建议1调查目的根据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到2010年要80%以上的基层单位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各类职业院校对会计类人员电算会计技能的培养越来越重视,但是教学实践中仍存在一些误区,相关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该技能调研也比较少,使得毕业生在电算会计岗位中没能很好发挥自身作用。2调查范围与手段我们主要面向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区的中小企业进行调研,调查主要采用访谈的形式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财会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直接交流,累计走访企业100余家。同时,我们也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学校历届会计专业毕业生及各类企业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回有效问卷853份,从而取得
    2023-04-24
    275人看过
  • 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
    2023-07-23
    120人看过
  • 临床干细胞研究备案机构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为止,国家批准两批干细胞临床治疗研究医院共102家,军队系统的医院批准的共12家,一共114家机构。除了北上广13家机构,还有17家机构散在分布于各省份。江苏与贵州各有两家医院通过备案,河北、辽宁、吉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山东、河南各有一家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的布局有意识地遵循了地域均衡原则。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奖励有什么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奖励有什么1、会颁发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该奖项包括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2、法律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
    2023-07-04
    332人看过
  • 破产案件的被告是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案件的被告是谁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应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等等。正是基于类似上述法律依据,所以,在破产清算的法律实践中,在不少地方,破产企业清算组拥有公章,直接以自己作为独立机构的名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催收债务、对外签订让破产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合同、向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分配财产或提起有关民事诉讼等。很显然,这等于将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放到了与破产企业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相等同的位置;而且,从形式上看,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一个独立机构或组织在主体资格方面已完全替代了破产企业本身。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成立
    2021-12-05
    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调研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程序主要是有:1、首先,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达成和解协议;2、其次,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最后,对于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有哪些途径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被拖欠加班工资怎么办?1、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发生
    2023-03-15
    109人看过
  • 这起破产案件的处理有待研究
    东海公司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410万元,具有法人资格。1990年1月,东海公司与某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签订松散型合作合同,合同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分10次向东海公司投资1340万元,用于合作经营电解铜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共收取50万元利润,相当于月息12%;经营事务均由东海公司负责。1992年2月,因东海公司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玩忽职守,造成1340万元贷款被骗。1992年4月30日,东海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此案后于5月3日在《××日报》上刊登公告,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要求东海公司的所有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定于6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某信托投资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称我公司与东海公司签订了松散型合作经营合同。同时另有60多个债权人申报了债权。6月15日,市中
    2023-06-09
    358人看过
  • 昌平法院调研涉拆迁类民事案件特点
    近日,昌平法院对涉拆迁类民事案件进行了调研,认为涉拆迁类民事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类型多样。主要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等。拆迁改造势必会伴随着国家征地补偿,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当出现出卖人与买受人就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或者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分歧、家庭内部成员对如何分配补偿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从而要求分家析产、离婚后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租赁协议提前终止承租方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等情形时,当事人均选择诉至法院。二是调撤率低。涉拆迁类民事纠纷虽然表面上形式多样,实质上双方的分歧主要是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由于当事人双方对房屋的分配或者补偿款的分配分歧较大,意见难以统一,往往很难达成调解或者撤诉。三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较多。在涉拆迁类民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因种种原因很难知晓房屋的实际补偿款,而对方当事人往往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的实际补偿款
    2023-04-22
    482人看过
  • 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调研报告(“虚假宣传”部分摘要)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正当竞争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虚假宣传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出现了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海淀法院民五庭(原知识产权庭)自1995年至2005年共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168件,其中38%为虚假宣传案件。在这64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有51件,占80%,调解5件,撤诉7件,移送1件。判决认定虚假宣传行为成立的案件占全部判决案件的88%,判决案件上诉率为12%。虚假宣传的形式形形色色,主要表现为:对没有定论的性能、功效等作定论性宣传;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将专利申请号作为专利号宣传;没有事实依据的忠告宣传;假冒他人名义、商誉等的宣传;对对手的经营、资金状况等的恶意宣传;采用未经认可的首创、独家经营等用语宣传;在未经比较的情况下采用换代产品、第二代等说法宣传。此类案件中常常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一、对竞争关系的理解当经营者之间在商品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有直接竞争的情况下,较易
    2023-06-07
    365人看过
  • 监察委调查期限研究报告
    监察委调查期限: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所谓办案期限,是指监察机关自政纪案件立案之日起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止所应遵守的期限。调查时间和调查期限的区别?二者区别为:1、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也称(客观时间);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期限,也称(主观时间)。2、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在用的时间,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从开始到完成任务的结束的时间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六条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2023-07-06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如何建立建全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备案制度的调研报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调研的活动必须实际去做,不能不劳而获啊
    • 破产宣告及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8
      破产宣告的法定条件及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情形 破产宣告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定。对债务人来说,破产宣告就像一个自然人被宣判死刑一样,它虽然还未被注销,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它是为生产经营而存在,而在破产宣告后,它只为清偿债务而存在。 一、破产宣告的条件 破产宣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1.其首要条件肯定是达到破产界限了,即出现破产原因; 2.和解和整顿被完全否定了,这时就
    •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XX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XX年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调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调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调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
    • 土地纠纷调研怎么报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土地纠纷调研报告,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 检察院公诉科调研报告要怎么写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
      公诉科的职责是: 一、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二、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四、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五、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六、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