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9:41:54 123 人看过

一、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1、投资者或者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机构;

2、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3、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初审合格的,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

中方投资者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提出设立申请。

二、设立商品检验鉴定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4、检测条件、技术能力材料;

5、质量管理文件;

6、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证明;

7、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从事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对进出口商品鉴定机构处罚?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质检总局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1、取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后,1年内未开展相关业务的;

2、提供虚假的有关年度文件和资料的;

3、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或者提供的报告有重大失误的;

4、机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

5、违反其他检验鉴定管理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

6、未经许可,擅自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出口商品产地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员在产地对出口商品执行的检验称产地检验。产地检验尤其适合于柑桔、苹果等农产品,先在产地执行检验把关,出口时再在出运口岸进行口岸查验,有利于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属于预验性质。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产区执行检验,并不直接装运出口,而需转往(或调拨)口岸出口的,也是产地检验。产地检验的优点是避免不合格商品运往口岸造成损失。同时,更有利于把检验工作深入生产领域,对生产、加工部门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其改进生产加工,加强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所以是检验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好方式。
    2023-04-24
    198人看过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和十分必要的。在旧中国,虽然在上海、上海等地建有检验机构,但实际上,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和签证权被国外的公证行代理所垄断。解放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在对外贸易部内设立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商检机构和检验工作。1954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输出输入进出口商品检验暂行条例》,此条例一直沿用至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止。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得到了稳步加强,检验机构逐步完善,检验技术逐步现代化。在国家商检局统一管理下,在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主要港口和主要进出口商品集散地成立了商检局及其分支机构。现
    2023-04-24
    478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抽样检验方式
    抽样工作是一项既细致又繁重的任务,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数量很大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才能较好地完成抽样任务。行之有效的抽样方式有:(1)登轮抽样。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经过混和、粉碎、缩分,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2)甩包抽样。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用,既使抽样工作便利,又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3)翻垛抽样。出口商品在仓库中密集堆垛,难于在不同部位抽样时,如有条件应进行适当翻垛,然后进行抽样,这个方式要多花一定的劳力。(4)出厂、
    2023-04-24
    96人看过
  • 申请进口商品检验
    一、报验。分下列几种情况:(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申请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海关凭国家商检机构“已接受报验”印章验关放行,准予卸货。(2)在货到目的地,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报验单位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然后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应随附下列单据或证件:(a)对外贸易成交合同(副本);(b)国外商业发票;(c)装箱清单;(d)提单;(e)进口货物通知书。如果申请检验品质、规格,还须提供国外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的,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的,还须提交
    2023-06-05
    204人看过
  •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原来称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业务。它的范围和内容十分广泛,凡是以第三者的地位,公正科学的态度,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工作经验,检验、鉴定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残损等实际情况与使用价值,以及运载工具、装运技术、装运条件等事实状态,是否符合合同(契约)标准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国际惯例的要求,通过独立的检验、鉴定和分析判断,作出正确的、公证的检验、鉴定结果和结论,或提供有关的数据,签发检验、鉴定证书或其他有关的证明,都属于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范围。?进出口商品鉴定项目包括: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包装、数量、重量鉴定,货载衡量,车辆、船舱、集装箱等运输工具的清洁、密固、冷藏效能等装运技术条件检验,积载鉴定,舱口检视,载损鉴定,监视装载,监视卸载,集装箱货物装箱、拆箱鉴定,油舱空距测量,验残,海损鉴定,签封样品,价值证明以及其他鉴定业务。通过检验、鉴定事实状态,出具居间证明和
    2023-04-24
    184人看过
  • 检验检疫机构如何确保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
    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过程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措施。并且以企业自律为主,强调制造商或进出口商对产品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安全卫生、质量、包装、标识的检验,对化妆品的标签实行审核制度,要求产品标签标识的信息完整,使消费者易于了解产品信息。管理模式以监督管理工作为主,检验工作为辅,并开展化妆品的分类管理工作。通过在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GMP、ISO、HACCP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为提高通关速度,满足出口贸易量快速增长的需求,检验检疫机构不断改变检验监管模式,把工作重心前移,在生产过程控制安全卫生质量,把安全卫生隐患控制在加工过程。此外,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化妆品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指导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确保进出口化
    2023-06-05
    74人看过
  • 进口商检机构是谁
    一、进口商检机构是谁我国的商检机构: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TheChinaI/E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CCIB)是我国最主要的官方检验机构。国家商检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进出口商品口岸、集散地都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此外,我国还设立了专门从事动植物、食品卫生、药物、船舶、飞机、计量器具等检验或检疫的检验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着名的商检机构有: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等官方所设立的检验机构,以及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英国劳合氏公证行、日本海事鉴定协会、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等民间或社团检验机构。二、商检机构的主要任务根据《商检法》(1989年8月1日颁布实施)及1992年底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商检机构有三项基本任务:(1
    2023-06-05
    158人看过
  •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初验、复验和重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受报验后,对报验的进出口商品第一次进行抽样、检验(或鉴定)称初验。初验后如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重新抽样或适当扩大抽样数量再进行一次检验,以得出初验的准确结果。对进口商品初验合格的,对内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对外签发证书。对出口商品的出口检验,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放行,出口预验初步评定合格的,对内签发预验合格证单;检验不合格的出口商品对内发给不合格通知单。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初验的进出口商品,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第二次检验时称复验。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验一次。初验不合格的出口商品,或船舱,集装箱检验不合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在加工整理、改善情况后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验一次。经出口预验的商品,在检验有效期内、因仓储、气候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商品有可能变质情况,或需要分批、并批出口,不能以原检验结
    2023-04-24
    497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发布文号:国检检〔1992〕295号各直属商检局:为进一步落实《商检法》,加强进出口机床检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国家商检局于六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在福建漳州召开了“全国进出口机床检验工人会议”。现将会议通过的《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二)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商检局。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机床的检验,确保进口机床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进口机床检验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机床,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第三条进口机床
    2023-06-05
    425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的重要性
    商品检验,又称货物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的货物或拟交付的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同时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进行的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条件的检验以及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买卖双方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彼此相隔千山万水,难以当面交接货;并且商品要经过长途运输,途中可能还会多次装卸,难免会发生货物短损残缺甚至灭失等问题,尤其是在凭单证交接货物的象征性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问题更容易产生争议,而这也会涉及发货人、运输部门、装卸部门、保险公司等多方面的责任。因此,为了明确责任的归属,查明货损的原因和程度,避免纠纷或出现争议后能够妥善解决,就
    2023-06-06
    464人看过
  •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政处罚
    一、正确认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特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幅度之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决的一种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处罚种类的可选择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等实施处罚。2.处罚额度的伸缩性。如《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
    2023-06-06
    82人看过
  •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商检机构进行抽样检验,经过商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国际贸易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一、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包括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程序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3
    2023-06-06
    328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有哪些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四个环节,即报验、抽样、检验检疫、签证放行。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应施检验的出口商品应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或派员进行抽样,或直接派员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发给不合格通知单,经返工整理后可申请一次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经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和放行,即可报关出口。出口商品需要普惠制产地证的,在报验时应另外申请办理。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应施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登记,登记后办理放行手续,据以报关提货;登记后应抓紧办理报验(也可在登记时同时办理报验)。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按规定发给证书或证单。不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收货用货单位应抓紧自行按规定验收,验收发现问题需对外索赔的,应及早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进口商品在卸货时已发现残损的,应立即向
    2023-04-24
    268人看过
  • 关于食品检验与进出口
    2008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任茂东委员说,建议取消出口食品的批批检的规定,出口食品的监管应当由企业来承担,由企业负全责,不应该由政府来承担。按照现行的食品出口监管制度的规定,所有出口的食品都要做到批批检,一是没有做到,二是没有做。由于经济发展非常快,大量食品出口,根本做不到批批检。出口的食品境外引发问题,往往导致同类食品出口受到限制,并且影响了我国形象。在国际上,出口食品质量的检验由进口国或地区来负责,出口国不能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建议将草案第65条修改为出口食品的质量由企业来承担,由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后,由海关放行。据了解,现在大部分国家在出口、进口食品中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国家对进口的食品管理是很严的,但是对出口是不太过问的。毒饺子的事件是最明显的一个
    2023-06-0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什么管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
    • 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第10条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需向外经贸部报送下列文件:一、地方外经贸部门或国务院部、委、局对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签署的意见;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项目建议书;三、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四、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五、外经贸部要求的其它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
    • 进口食品进口商、进口商、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哪些检验机构报检?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二)相关批准文件;(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六)进口食品应当
    •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 关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42条的条款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办理进出口商品报检、检验、鉴定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