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管辖规定如何影响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解决
120人看过
-
如何规定债权债务转让所涉及的管辖
324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权的判定依据
408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债务纠纷
4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的国际实践
389人看过
-
约定管辖的债权转让管辖权怎样
110人看过
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债务转让中,债务转让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原合同中的债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而第... 更多>
-
债权转让关系的纠纷管辖是什么,债权转让管辖权与债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
-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债务纠纷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
-
债务存在股份转让无效纠纷管辖权是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您所说的债务存在股份转让无效管辖权纠纷的这个问题,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 公司法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
债权转让,原来的债务管辖权不变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债权转让后,原管辖权将发生变化。转让后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其约定处理。
-
债权转让管辖权异议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如何确定管辖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债权转让管辖权异议法院确定:债权转让没有约定管辖的,根据合同纠纷的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转让有约定管辖的,按照合同的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