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讼方式分为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55:33 442 人看过

股东诉讼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股东代表诉讼,二是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间接诉讼,是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是股东直接诉讼。

新修订《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1)拒绝提起诉讼,或者(2)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3)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股东代位诉讼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诉讼的几种常见类型
    依据不同的诉讼分类标准,自然会得出不同的股东诉讼类型,比如依据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方式,可以将股东诉讼分成股东或公司违约之诉、股东或公司侵权之诉、董事或经理等管理人员侵权之诉等;依据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程度,可以将股东诉讼分成损害股东直接权益之诉和损害股东间接权益之诉;依据股东提起诉讼的方式是否属于代位权之诉,可以将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位诉讼和非股东代位之诉等。而我们在此所采取的分类模式或标准是依据诉讼中被告身份的不同。依据被告的不同身份,我们将股东诉讼分成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一)股东与股东的诉讼。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
    2023-06-05
    26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情形有几种
    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为: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
    2023-06-09
    451人看过
  • 专利许可方式分为几种
    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4、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
    2023-04-04
    237人看过
  • 企业裁员分为哪几种补偿方式
    职工各项待遇不受影响《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通知》同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通知》要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
    2023-06-10
    346人看过
  • 新股东分红的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新股东分红的形式有: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股权转让后是否能追偿先前利益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二、公司法利润分配条件是什么公司法利润分配的限制条件如下:1、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2、企业必须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
    2023-04-11
    9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适用方式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包含以下两种: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2、其他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依照上述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股东代表诉讼只能由股东行使,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有什么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如下:1、原因
    2023-07-24
    268人看过
  • 诉讼分几种
    刑事犯罪
    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1.民事诉讼、2.刑事诉讼、3.行政诉讼。一、打官司输了会留案底吗打官司又称诉讼,是指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而案底是对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因此,打官司是否留案底,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二、征地纠纷应当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三、法院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
    2023-06-25
    366人看过
  • 国债形式可分为哪几种?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
    2023-04-26
    455人看过
  • 贷款方式分为哪三种
    三种贷款方式你了解多少?目前,通过贷款买房的贷款方式主要有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方式。一、公积金贷款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首选,它具有首付低(首套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两成首付)、利率低的优势。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较低,随着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不断优化,贷款时间缩短到2-3个月。不过,公积金贷款不足的是对贷款金额有限制。二、商业贷款相比之下,住房商业贷款利率较高,但因为还款快、程序简单,受到开发商的欢迎。广州市场上甚至有开发商拒绝买家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银行财政紧缩,每个银行商业房贷的首付和利率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市民在申请商业房贷时,对贷款银行也要“货比三家”。三、组合贷款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023-05-05
    2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提起方式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提起方式有几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方法:1、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即可,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2、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对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刑事案件立案,首先要存在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于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等提供的犯罪案件事实或者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公安机关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并采取对相关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调查手段。认为被调查的事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也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才能立案。如果经过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有犯罪事实但是显著轻微不需要作为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不予立案也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因此,刑事案件立案只是开始进行侦查办理的开
    2023-04-20
    404人看过
  • 我国死刑执行方式分为几种?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死刑执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2种:1、枪毙。指的是死刑犯行刑时使用跪姿,行刑人员使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的死刑执行方式;2、注射。指的是死刑犯行刑时被绑在椅子上,法医向死刑犯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的死刑执行方式。使用枪毙还是注射死刑,要看执行法院的判决。一、死刑犯关在哪里死刑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都是在公安局看守所关押,等待枪决时间。死刑犯和普通罪犯是混押的,没有特殊待遇。既然是死刑犯,就已经没有年龄的区别的,和其罪犯都是一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也是不会判处死刑的。高等级戒备监狱每个监舍都有监控监听设备,罪犯的一切活动,包括洗漱、睡觉,都在警察的监控视线里。二、死刑犯的心理状态第一种。在得知死刑后,开始接受不了,每天晚上睡不着,总想着方法去如何改变这个结果。总是抱有一丝希望。但是慢慢的,开始反思自己,知道结过无法改变。开始悔恨,开始道歉。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受害人
    2023-03-08
    406人看过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几种
    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的问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
    2023-08-16
    412人看过
  • 税收优惠政策分为哪几种方式进行
    一、减税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二、免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
    2023-02-28
    50人看过
  •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有效的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途径。《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或者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此外,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也可以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这样股东也可以取得实际退出公司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小股东退出公司有以下几种方式:
    2023-05-02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使用股东代表诉讼的几种方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
      使用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不提起诉讼,可以由以上情形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
    • 股东诉讼分为哪几种类型,股东诉讼中的诉讼提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1
      股东诉讼分为两种:一是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二是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之诉。股东所涉的基本概念包括:诉权性质、诉讼主体、诉讼原因、判决的效力。第一、诉的性质。通说认为,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是形成之诉、决议无效之诉是确认之诉。当股东会议程序违法时,经股东请求法院给予撤销后,原来的股东会决议形成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而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当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法或违反章程时,经股东请求法院做出确认决议无效或有效的
    • 2022年公司股东退股方式有哪几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4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股权转让。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
    • 抢劫分为几种方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商品房销售分为哪几种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0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房屋是否已经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