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5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
202人看过
-
个人可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吗
26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不同意被征收,如何维护农村稳定?
48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权
35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
327人看过
-
何为“(农村)集体土地”?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8何为“(农村)集体土地”? 关于集体土地的范围的法律规定相对于国有土地简单一些,主要有: (一)《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规定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同时也是运用排除条款进行规定,即除该规定第二章规定的属于国有土地的,便属于集体土地。
-
-
农村集体土地改革,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如何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2、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划分宅基地建房: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注: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户均安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应该如何办理手续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5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的手续如下: 1、拟定土地征用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 2、批准同意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 3、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4、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1-02-26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