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收回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2-16 20:14:23 427 人看过

一、破产财产的收回程序

破产债权应用于清偿破产企业所负的债务。破产企业拥有的破产债权能否收回,直接关系到破产企业债务的清偿,那么如何清收企业破产债权?其程序如下:

1、通知相关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企业清收破产债权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2、破产企业债务人异议程序。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

3、法院对强制执行的审查。人民法院对清算组申请执行的审查分两个方面。一是形式要件的审查,形式要件的审查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查清算组发出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通知书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查义务人有无收到通知等。二是实质要件的审查,实质要件的审查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不提异议也不主动履行,法院可依清算组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裁决;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或财物持有人在收到清算组的清偿通知后,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效抗辩。

4、破产债权的执行。破产债权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制作该类裁定书因涉及到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确认,所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争议必须写明。

企业破产债权的清收关系到企业对外债务的偿还,即使法院认定债权确实是破产企业享有,清算组一般也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拿回财产。而破产债权的执行,从性质上是在民事执行的范畴,又不完全遵照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此类裁定作出后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就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

二、破产债权的确定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

2、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4、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而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

6、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的抵销

我国《破产法》第33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分配前申请抵销。由此可见,我国破产法承认破产抵销权。但是,在宣告破产的情况下,抵销给双方带来的利益是不对称的,一方面,破产债权人通过破产清算不可能获得足额清偿,而破产企业却可能从有清偿能力的债务人那里取得足额的清偿。因此,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从抵销中获得更大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债务人的开户银行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既存款和汇入款抵还贷款。扣划的无效,应当退回扣划的款项。拒不退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退回并向其开户银行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4条的规定对有关人员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罚。另一方面,对破产企业的其他债权人而言,本应可最大化收回的破产财产中获益,但因抵销使该利益受损,比较收益下降。

由于在破产宣告的情况下,抵销给双方带来利益上的不对称,故在破产立法中对抵销权给予了一定限制,一种是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限内,对未到期债务放弃期限利益而与债权人抵销为法律所禁止。我国《破产法》第35条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另一种是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提出后或破产程序开始后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的,不得抵销。因为对破产企业仅负有债务而无债权的债务人,应向破产企业履行给付义务,该给付财产应为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仅享有债权而无债务的债权人,应通过破产程序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程序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哪些呢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一、有什么抵押权人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当债
    2023-06-19
    373人看过
  • 【资产拍卖程序】国企破产财产拍卖程序
    国企破产财产拍卖程序及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自1997年5月以来,京海物资拍卖市场先后对海口纺织印染厂、海口橡胶三厂、海口市玻璃厂、海口毛巾厂、海口海山织造厂、海南省农垦海云胶鞋厂6家国有破产企业财产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海口纺织印染厂等企业的破产财产虽然在海南省还属首次,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但作为中介机构的拍卖企业如何配合政府部门搞好国有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拍卖机遇,同时对拍卖企业也是一次新的挑战和考验。www.findart.com.cn鉴于国有企业破产财产拍卖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盘活资产存量,减少损失和防止腐败,并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条重要途径。所以,拍卖企业在工作中大胆尝试,努力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拍卖程序与破产程序协调的关系,配合人民法院提高结案率,避免久拖不决;二是处理好与人民法院、清算组的业务协调关
    2023-04-24
    388人看过
  • 申请破产是否需要退回已执行财产,如何申请破产程序
    一、申请破产是否需要退回已执行财产申请企业破产后,如果执行涉及到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情形的,向法院申请撤销后,要退回该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二、如何申请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
    2024-02-10
    328人看过
  • 申请破产是否要收回已执行的财产
    一、申请破产是否要收回已执行的财产申请企业破产后,如果执行涉及到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情形的,向法院申请撤销后,要退回该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二、如何申请破产程序(一)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二)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三)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四)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
    2022-02-05
    219人看过
  • 清算组的工作(十)——回收破产企业财产
    回收破产企业财产,是清算组向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间内清偿所欠企业的债务或者归还借用或者占用、挪用的企业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和交付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清算组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限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和交付财产,是清算组依法执行的权利,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履行的,清算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对清算组要求清偿和交付财产数额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裁定,不执行裁定,清算组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算组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
    2023-06-14
    53人看过
  • 股东公司破产后能否收回财产?
    公司破产股东钱退不退,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企业破产债务人欠股东的钱,属于普通职权,债权人有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是: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和股东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股东本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股东从公司撤回、转让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下需要承担;3、按照破产程序,
    2023-07-14
    393人看过
  • 哪些破产财产在程序终结后可以予以追回
    依照《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行为,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二条,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且债务人财产未受益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三条,破产终结后发现,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六条,破产终结后发现,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亲债企业财产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有应当提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如有因纠正破产程序中错误之处的款项或错误认可的债务的;因故破产终结后才发现财产的;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才能行使的财产权和术语破产财产的其他财产的,有关财
    2023-04-28
    284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执行程序的协调一、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仲裁程序的协调
    企业破产清算,必然伴随着诸多的财产争议需要处理,故除了破产案件外,还会出现很多的债务人财产争议与纠纷案件。如何协调处理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和仲裁程序,不无疑问。从中外破产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看,主要区分为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所谓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是对债务人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采取合二为一的吸收处理方法,将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予以一并处理。这以我国旧破产法和司法实践为代表。虽然旧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将债务人财产纠纷处理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我国以往司法实践实质上排除了普通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在债务人财产纠纷案件的适用,除了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财产纠纷案件及已处于二审阶段的案件继续审理外,其他无一例外地被合并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一并处理,即由破产法官直接作出裁定。吸收合并审判主义,具有缩短债务人财产纠纷的审理周期
    2022-04-26
    119人看过
  • 2024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一、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二、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第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第二
    2024-04-11
    206人看过
  • 破产后进行的破产程序
    一、破产后进行的破产程序(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在宣告企业破产同时便宣布成立清算组,公布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职责,并书面通知清算组成员所在单位。由于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政府对此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宣布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马上能进驻破产企业,投入工作,正式接管破产企业。(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破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管破产财产,这是清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二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
    2023-06-06
    29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
    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构成了现代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整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的,这三部分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共生共存、缺一不可的。所以,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一个包含三层含义的综合概念,而远非“破产还债”这一层含义了。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破产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的一个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破产概念向现代意义破产概念的这种转化,标志着破产法律制度内容的丰富化和多样化,也表明破产法律制度价值目标的综合性和多元性。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也是现代文明国家通常奉行的立法体例结构。我国破产法尽管姗姗来迟,从它1986年年底首次产生直到今天也不过只有15年左右的时间,但是,这部法律一经产生,就使它融合到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行列,就奠定了由清算、和解与重整等三大法律制度形成的三位一体结构形式。这是它值得充分肯定的先进之处。毫无疑问,这种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的立法结构形式应当
    2023-06-14
    123人看过
  • 破产清偿取回权的行使程序
    一、破产清偿取回权的行使程序破产程序中的追回权: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破产清偿的顺序是什么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清偿的顺序指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破产清偿的顺序是:(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其中,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是逐一分配的,也就是说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如果出现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情况,按照比例分配。三、破产清算职工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一)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
    2023-06-06
    33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中是否存在拍卖财产的程序
    一、破产清算程序中是否存在拍卖财产的程序可以进行拍卖的。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二、企业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步骤是怎样的破产清算程序基本流程如下: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
    2023-09-14
    204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哪些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一、破产程序中哪些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非债务人财产是与债务人财产相对应的概念,即虽然被债务人占有但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包括:(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主要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此外,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财产主要是工会的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依法划拨的经费、政府的补助等收入,该部分财产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二、企业破产后股东需要偿还债务吗企业破产后股东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024-01-20
    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企业债权怎么收回?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和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破产企业债权怎么收回?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是: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废
    • 无法收回的破产财产可否作为破产财产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0
      关于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可否列入破产财产问题 在清理破产企业的债权中,破产企业的下列债权可不列为破产财产: (1)已超过诉讼时效的; (2)债务人已歇业且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的; (3)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4)追偿费用将超过债权数额的; (5)符合会计法核账原则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销的; (6)其它原因导致债权确实无法收回的。
    • 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废债务的念头,应该是追讨
    • 破产程序中转移财产的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以下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管理人可以向获得该财产的人追回该财产: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 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追回权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追回财产的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程序前行为,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后,管理人有权将此部分财产追回,归入债务人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