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格有哪些类型?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4:42:47 288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暂行规定》将工程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三种类型,系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固定价格、可调价格仅考虑了价的因素,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却不但考虑了价的因素,而且考虑了量的因素。因固定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故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的不同约定决定了合同的不同类型,如果双方约定在图纸不变的情况下,工程量不作调整,则合同应为总价包干合同,否则应为单价包干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怎么写建筑工程造价合同?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_________2、服务类别:_________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
    2023-06-04
    391人看过
  • 工程建设的标准有哪些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根据约束性划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根据内容划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根据属性划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一、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
    2023-03-21
    455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以及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
    一、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建设施工合同属于属于建设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建设施工合同有以下分类: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
    2023-04-11
    460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具体都有哪些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的责任如何认定1、技术保证责任。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2、施工监督责任。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3、误工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异议并继续施工的,在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4、验收结算责任。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
    2023-04-07
    270人看过
  • 物业纠纷提案有哪些具体内容,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
    一、物业纠纷提案有哪些具体内容物业纠纷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二)修改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投票难题;(三)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提高使用效率;(四)拓宽投资渠道,实现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五)完善机制并加强宣传,提高监督水平。二、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一)物业管理费纠纷。(二)业主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三)小区公用设施伤人的赔偿纠纷。(四)无因管理纠纷。(五)小区公用部位的侵权纠纷。(六)小区公用部位的出租营利问题。(七)小区内停车收费纠纷。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2023-04-18
    427人看过
  • 工伤事故有哪些具体的类型
    一、什么是工伤事故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单位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单位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二、工伤事故有哪些类型(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二)根据伤害程度,工
    2023-03-26
    329人看过
  • 特种作业种类有哪些具体内容
    特种作业工种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有哪些一、特种作业有哪些1、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髙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
    2023-07-18
    444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
    2023-04-13
    105人看过
  • 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3、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5、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6、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2023-08-17
    14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内容具体是怎样的
    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但并不是只要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就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该权利的行使也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以及建设工程的特点,承包人要符合以下条件此案可以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1)主体合格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只能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由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享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合同中的监理合同和承包商与供货商签订的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不包括在内。工程监理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标的并不属于已完工程和工程实物,而是以监理技术服务为主要权利义务的监督管理关系,只是构成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供销合同而言,其权利义务指向的标的,不是直接与发包人签订的,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不能纳入建设工程合同
    2023-06-15
    201人看过
  • 法律责任种类有哪些具体内容
    法律责任种类分为以下几种: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2、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
    2023-08-12
    50人看过
  • 建筑防水工程的定额价格是多少,包括什么内容
    1、建筑防水工程定额价格(一)水泥砂浆找平层按图中尺寸以平方米计。(2)地板和地下室平面防水防潮应按图中所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平方米,扣除0.3m以上的孔孔面积和从地面伸出的结构和设备基础,不包括柱、垛、隔墙面积;地面与墙体连接处,墙体防水时不再计算收卷部分;墙体不防水时,按图示面积计入平面工程量;图纸未注明时,卷起高度按250mm计算,地下室底板以下突出部分按扩大面积计入平面工程量。(3)墙体防水按图纸长度乘以高度(平方米)计算,柱、墙垛侧面积计入墙体工程量;洞口及0.3m2以上洞口面积扣除。(四)屋面防水按图纸尺寸以平方米计,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女儿墙、伸缩缝、天窗等的卷起部分按图纸面积和卷起高度计入屋面工程量图中未注明按250mm计。(五)防水布尺寸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六)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图中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水泥聚苯板、水泥砂浆、聚苯乙烯泡沫按图纸尺寸以平方米计
    2023-05-02
    46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一、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否合法?合法。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如
    2023-03-28
    362人看过
  • 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什么有哪些具体内容
    工程实施发包的方式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招标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择优选择,并签订中标合同的发包方式。而直接发包是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直接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一、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哪些规定所谓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行为。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二、施工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023-06-26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具体是工伤类型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2022年建设工程的承包有哪些类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承包建设工程的方式如下: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 建设工程管理类有哪些职,具体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2
      建设工程管理类的职位: 1、项目管理类:施工员-总工-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监理: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3、甲方、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审计人员、设计人员等等。
    • 在工地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具体都有什么内容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鉴定人应当根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详细,优先选择能准确进行鉴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用概算、估算的方法进行鉴定
    • 工伤有哪些具体类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