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哪些自诉
329人看过
-
一审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
241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一般法院多久受理
351人看过
-
哪些自诉案件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呢
278人看过
-
一般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
100人看过
-
哪些一审案件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10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确定自诉案件类型?自诉案件的种类主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那么自诉案件类型是怎样的呢?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
-
人民检察院审理民事案件有自诉案件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没有。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人民法院直接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后,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检察院不能立案侦查,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哪些自诉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
-
人民法院审理哪些刑事案件,应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
-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普通程序位列众多程序之首,而且与其有关的条文最多——共有31条,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