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间:2006-06-01当事人:王湛生、李彦宏、谢世煌法官:文号:(2006)一中民终字第5638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6)一中民终字第563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8号和乔大厦B座610室。
法定代表人谢世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安进,北京市优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王湛生,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彦宏,执行董事。
上诉人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海民初字第197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6年4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06年5月23日,上诉人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与被上诉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上诉人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30元,减半收取10015元,由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张晓霞
代理审判员芮松艳
代理审判员姜庶伟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瞿文伟
-
北京北农康地生物技术与北京北农精准农业科技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81人看过
-
北京阳光绿洲旅行社诉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54人看过
-
新加坡聪明网络与肖江、北京深度遍厉网络技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12人看过
-
北京猎日科技有限公司与田夏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46人看过
-
北京某公司与北京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17人看过
-
北京欣路特科技与蓝派冲击压实开发(北京)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91人看过
-
技术信息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中解释,技术信息包括:(1)技术水平(2)技术潜力(3)新技术前景预测(4)替代技术的预测(5)专利动向(6)新技术影响的预测等。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解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解释,“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
-
北京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关于北京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解释》第十八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所作的解释,即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考虑到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正当竞争案件可能会增加,为了减轻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也方便当事人诉讼,该条第二款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
-
诋毁新技术不正当竞争是如何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也认为要持审慎态度。他称,诋毁新技术到底有没有必要成为新的类型,这个在理论上有考虑的必要。他指出,没有新的特点和新的构成要件,完全可以按照传统的商业诋毁来处理的时候,关键问题是在认定过程中间有没有商业诋毁行为、有没有对虚假宣传、有没有恶意来诋毁竞争者的商誉的行为。
-
不正当竞争纠纷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明文加以禁止。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
侵犯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是怎样认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认定侵犯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的标准是:行为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