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有什么变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21:30:17 449 人看过

一是拓宽了救助对象。《办法适用的救助对象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在实现对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全覆盖外,首次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到临时救助对象范畴。

二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办法规定:因、突发重大疾病、发生火灾、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五类家庭都可申请临时救助,细化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的突发性致困原因,将有效缓解特殊困难家庭的临时困难。

三是提高了救助效率。《办法规定一般程序:受理申请、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从受理申请到审批,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

同时,还规定了特别程序:一是对临时救助金额低于本市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区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结果报区民政部门备案;二是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可以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待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充分体现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的救助方针。

四是提高了救助标准。现行临时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每户每年临时救助标准不超过15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办法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580元/人/月、农村320元/人/月)为参数,细化了救助标准,根据致困原因、困难程度不同,分别给予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6倍、最高不超过12倍的临时救助。目前,临时救助标准最高可达6960元。而且,临时救助标准将随着标准的提高而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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