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如何赔偿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31:45 312 人看过

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约定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适用定金罚则:

(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

(2)主合同须为有效。

(3)须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事实。

当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时,不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而应采用损害赔偿责任与定金责任同时适用,但两者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

一、买房订金协议应注意什么

购房定金协议主要是通过定金的形式来担保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后,一旦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具体而言,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订立的,定金不能退。如果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购房定金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主合同是否有效。定金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要确保主合同有效。

2、定金是否以书面形式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此外当事人还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3、定金是否已经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的数额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订定金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定金合同应注意问题如下: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合同,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无效;

2、签订时,主体应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一致;

3、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4、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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