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可以起诉吗?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是可以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现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
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465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隔,并就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隔情况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但如果一方拒不执行相关协议内容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司法机关对拒不执行协议的一方可以采取司法强制的手段进行处理。
二、分居之后的个人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这里要分两步来判断。首先,夫妻分居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分居的,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但仍然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时间无论长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判断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共同财产。如果符合该条规定,则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如果不符合该条规定,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除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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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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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还,现在对方起诉胜诉后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是夫或妻在结婚之前所负的债务,夫或妻所负的债务为个人的债务,与另一方没有关系,即另一方无须为配偶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是发生在结婚之前的,这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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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2(一)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二)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三)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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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不?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离婚协议中分割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可不可以不执行,要看具体情况的。 1、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债务而故意在离婚协议中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写成夫或妻子的一方财产,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 2、如果确是夫或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不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但是,如果是负债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离婚协议书中怎么写,负债人的婚前财产,是要被执行的。 3、夫妻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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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方债务可以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公证),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可以执行该债务人个人名下的财产或者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方债务。执行机构根据相关证据经审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时指《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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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财产可以进行协议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可以是财产的全部,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约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以书面约定为宜,必要时还可办理公证手续,如是口头约定,须有证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