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是什么股权怎样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3:42:36 186 人看过

一、股权继承是什么股权怎样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继承股权的行为。股权继承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股权向第三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怎么处理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继子女继承权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继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1、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2、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继承涉及股权价值和股东资格的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一、继承人继承股权但并不当然继承
    2023-06-21
    150人看过
  • 公司的股权能否继承,公司股权继承怎么处理?
    股权是一种财产所有权,它能进行转让,买卖和继承。股权继承是指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仅依据个人意愿,在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下不用经过其他股东或股东会的同意,而自动取得股东资格的情况,原则上其他股东在股东资格继承时没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规定,并且优于法律规定的效力。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律师补充: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限制或排除,只能及于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及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顾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股权继承纠纷,法院判继承人获得股权
    股权继承纠纷律师办理的股权继承纠纷案例选编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2005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该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获得其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权利。据此,判决被告公司应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于高某名下的43.36%股份变更记
    2023-06-08
    300人看过
  •  股权继承规则
    股权继承
    在一次股东会上,所有股东聚集一堂,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则需要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并将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股东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接着,公司会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股东名册,并修改公司章程。最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首先,公司的所有股东聚集一堂,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我们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第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到公司登记机
    2023-08-30
    432人看过
  • 继承股权就一定继承股东资格吗?
    继承股权不一定就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知识关联:股东资格的认定条件:1、实际出资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因为股东之所以能够成其为股东,从根本上是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
    2023-06-08
    461人看过
  • 股权继承须知
    股权继承
    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
    2023-07-03
    330人看过
  • 股权 公司 继承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比如规定,当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死亡的股东的资格时,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处理股权继承问题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处理: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死亡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亡股
    2023-03-05
    361人看过
  • 继承股权手续
    立遗嘱
    一、继承股权手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三)修改公司章程。(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二、股权可以遗嘱继承吗股权可以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
    2023-04-30
    449人看过
  • 股东资格继承与股权继承的区别
    一、股东资格继承与股权继承的区别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
    2023-04-12
    65人看过
  • 股权如何被个继承人继承
    首先,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被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又根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再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最后,对于股权的继承,如果章程规定不可以继承的,不可继承。根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父亲去世后父亲死亡,如何进行继承父母离异后父亲死亡这样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2023-04-03
    390人看过
  • 股权继承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看公司章程,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可以继承股东地位,但是如果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由特殊规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地位就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具体是对外转让还是对内转让,是具体情况而定。一、继承权指的是什么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二、继承权的放弃
    2023-03-02
    373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涉及股权怎么继承呢?
    遗产涉及股权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分配方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份额平等继承股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至四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一、非亲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亲生子女,如果是依法收养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的养子女,或者是有抚养关系的子女,对于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2023-03-19
    199人看过
  • 股权继承后该干什么
    一、股权继承后该干什么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民法典》第33条规定的查账权、第75条规定的退股权、第183条规定的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同时,老股东作为小股东也可援引上述规定,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大股东维权方案。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如果符合《民法典》第183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自然人股东死亡被继承,其实就是股权被转让的一种特殊情形,受到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影响,股权继承构成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冲击。二、股权继
    2023-06-04
    1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包括继承股权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括继承股权(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主要由《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其内容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的继承和赠与,均属于转让行为,只不过前者是法律事件,不必经过合意而发生股权转让,而后者是法律行为,需要经过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进行股权转让。关于股权继承,《公司法》第七十六
    2023-05-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继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6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 自然人股东股权继承分割,股权继承怎样分割?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因为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权分割的原则同其他遗产一样,有遗嘱遵遗嘱,无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等额划分。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
    • 公司继承股权股东自愿继承是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7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 股东继承的不是继承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
      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 继承股权必须是股东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不是。如果仅仅是继承了股权的话,也就意味着自己只拥有财产权,并不意味着自己拥有表决权,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排除了股东资格不能因继承股权而取得,那么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股权后并非一定可以成为股东。即便公司章程中无此限制性规定,继承股权后也并非当然地成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