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1、雇佣责任承担者。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构成要素中,雇佣责任承担者(通常被统称为“用人方”)的范畴存在显著差异。
在劳动关系领域内,用人方主要涵盖了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备组织架构性质的机构,以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构建起劳务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而在劳务关系范畴内,对雇佣责任承担方的界定则相对宽泛,包含了自然人、法人乃至其他各类组织以个体形式参与的雇佣行为。
2、主客体之间的从属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一种相对紧密的从属关系,劳动者被视作雇佣机构的正式员工,必须严格遵循组织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服从上级的指挥调度。
相比之下,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作为平等的法律主体,并不存在明显的身份上的从属与依赖特性。
尽管在具体执行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与受惠于劳务的一方或许会形成一定的管理联系,但这更多地体现在特定时间节点的劳动安排层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是哪些
1、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2)主体地位不同。
2、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
3、处理机制不同。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484人看过
-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500人看过
-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287人看过
-
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依据
32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255人看过
-
哪些证据能认定劳动关系?
386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哪些证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6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是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就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在发生事故时员工和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但是不能证明现在员工和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不能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存在。
-
法律依据?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0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 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