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权债务一般不可以抵消,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抵消。因为债权债务所负的种类等内容有时不尽相同,所以抵消一般很难进行换算和实现。但是如果三方所负债务品质相同且达成一致的,不在此列。“三角债”是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拖欠货款,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
一、留置权与抵销权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与抵消权的区别:
1、性质和目的不同。留置权系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抵消权在性质上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之间对立的债务于等额上归于消灭;
2、适用条件不同。留置权一般只存在于一个合同关系;而抵消权则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债的关系。
二、抵顶协议内容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或中介见证签署。所谓抵销协议,是指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以某种方式结束。这种抵消可以不直接以现金交易,也可以通过补偿商品或其他与所欠金额相等的物品来抵消。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抵销协议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三、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1、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可以免除责任。
3、撤消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等的民事行为属于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
保证人撤消权的行使是符合条件的(根据撤消权行使的条件,保证人存在可以撤消的法定情节;撤消在一年内行使合同)。会计报表在贷款通则规定中,要求必须是经过有关机关(审计、税务机关)确认效力的真实报表,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报表和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报表不一致是很普遍的,保证人的确是精于法律。
4、时效抗辩权。主合同的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因为下落不明,农村信用社经常向保证人发催收通知书,为了连接保证期间,但是,因为忽视了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不会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保证人不提出抗辩即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法院会判决其承担保证责任。
5、抵消抗辩权。抵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抵消抗辩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行使:一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是债务的标的种类相同,适于抵消;三是债务都到期;抵消权保证人抗辩之行使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形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信用社怠于形势自己的权利,保证人提出抵消抗辩,可以免除责任。
6、同时履行抗辩。这种抗辩权在借贷合同中比较少见,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前后次序的,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7、不安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发现订立合同后,对方的财产明显减少,可能将来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拒绝履行合同。信用社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现借款人的财产有明显的减少,可以不发放贷款,但是应该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不安抗辩是成立的。作为保证人,同样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免除其保证责任。
-
能否冲抵三角债权债务?
402人看过
-
三角债是否能够相互抵消,从而实现债务减免?
356人看过
-
哪些债务不能抵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5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债务不能抵销的情形
199人看过
-
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288人看过
-
两笔债务能否抵消
408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能否用三角债务来偿还债务?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4通常情况下,三角债券债务并不具备抵销功能。然而,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该项规定可以灵活运用。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双方所承担的偿还义务、种类乃至具体细节性质存在显著差异,使得在实际操作中,进行有效的债务抵消及相应的货币转换颇感困难。但需要注意,如果三方涉及的负债品质保持一致并已获得共识,那么这种局面应排除在上述规定之外。所谓“三角债”,实际上是指企业之间由于逾期未支付的应收账款超出了托收承付期限或是
-
能否将三角债视为债务转移?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13在解决三角债问题中,确实可以采用债务转移策略。 这种债务转移必须确保双方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共同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承诺。此外,还应尊重第三方的知情权,以避免可能由此引发的纠纷和争端。当债权人决定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时,应尽快向债务人发出通知。如果未履行此项义务,则此次转让对债务人而言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债务转移。否则,如
-
三角债权债务可以抵减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有抵消权的债务人能不能主张主张抵消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哪些债务不能作为抵消债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9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三)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