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双方恶意串通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9 21:06:06 500 人看过

一、如何证明双方恶意串通行为

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恶意串通双方的信息来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之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

1.合同无效;

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恶意串通和双方虚假行为的区别在哪

1.主观因素不同。虚假意思主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具有效果意思,其并不意味着存在恶意,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恶意串通是以当事人主观“恶意”及目的违法为前提。

2.意思表示外观含义不同。虚假意思表示系指违背真意之表示,表面行为虚假,真实意愿被隐藏起来。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并不以虚假为要件。

3.法律评价基础不同。如前所述,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而其中的动机和意图并没德上的否定评价,即法律与道德评价可能会有不一致的情形。而恶意串通却明确有贬义的意思,显然在道德上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此意义上,法律与道德评价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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