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使劳动合同办理更加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4:10:19 151 人看过

规范自己办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共同协商,都同意合同条款的,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

(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

(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无劳动合同,怎样确认劳动关系才能合法?
    没有劳动合同的话,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必须提供以下几个证据来证明,首先即是社会保险记录,而这个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或者提供相对应的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当然了,还有几种其他材料可以进行证明,即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农民工应该怎么确认劳动关系没合同的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023-07-01
    427人看过
  • 如何规范自己办理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即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
    2023-06-18
    467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怎样才能辞职
    个人辞职是通知公司并不是申请,公司除非事先有约定特殊情况不可辞职外没有权利拒绝,辞职通知发出后如果在试用期内就是三天,转正后就是30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必须继续履行员工离职程序方面的义务,比如工资如数发放,离职证明正确交付。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工资劳动者入职后未签订合同,如果是正常的辞职且付出了劳动,可以拿到工资。不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违法。另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逾期的可以要求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
    2023-07-25
    224人看过
  • 我们怎样才能改变劳动合同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1。什么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对已经生效但尚未依法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减少。劳动合同变更的类型。企业劳动合同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律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企业劳动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经一方当事人提议,可以变更;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企业劳动合同。同时,此类变更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条件(1)尚未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无需更改已完全履行的条款;无效条款,无需更改。(2)可以依法更改的条款。法律不允许变更的条款不得变更(3)直接导致合同变更的条款。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不必要的或不可能履行的。此时,合同将发生变更;可以看出,这些条款本身就是合同变更的原因。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是对直接导致合同变更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与合同变更原因无关的条款无需变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1)一方要
    2023-05-07
    335人看过
  • 怎样签劳动合同才算正规法律合同
    一、怎样签劳动合同才算正规法律合同在制定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平等自愿性以及协商一致性等基本原则。雇主应依法规范并不断完善其劳动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劳动者能够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以及履行相关的劳动义务。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待遇不应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且还需保证不低于雇主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劳动合同一般是用通用范本的吗我们必须认识到,劳动合同并非毫无选择地采用同一模式,而是可以依据各地和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利益方的需求,灵活地进行修订和调整。尽管在某些区域或行业中,标准化的劳动合同模板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实际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
    2024-07-22
    212人看过
  • 如何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化
    1、强化宣传教育,端正权力意识。要把正确的权力观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节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拓宽教育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建立组织机关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增强干部对权力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根据各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所处地位和环境,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各有侧重,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搞好权力分解,建立权力制约机制。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权力的分解和制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防止权力脱离人民利益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社
    2023-07-06
    183人看过
  •  怎样才能使村委会考察意见更加完善?
    村委会考察意见的常用格式包括人名、该村村民、期间表现、遵纪守法、与村名关系融洽、无违法乱纪行为、村委会落款和村委会盖章。这种格式可以证明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公章。村委会考察意见的格式为:1、人名;2、该村村民;3、期间表现遵纪守法、与村名关系融洽、无违法乱纪行为;4、村委会落款;5、村委会盖章。以上就是常用格式,一般都是可以用的,这种格式一定是可以的,就证明有无违法乱纪就好,另外就是公章。 如何制定村委会考察意见?村委会考察意见是村委会对村委会成员、村委会委员候选人等村委会成员的考察结果和建议。制定村委会考察意见是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并受到村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村委会考察意见的制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村委会考察意见应当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表现
    2023-08-29
    484人看过
  • 加班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
    一、加班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加班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怎样办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下解决:1.试着先找公司协商其实如果不是被公司少发很多的加班费的话,那么最好首先试着先协商解决,毕竟这个比较节省时间、精力。加上加班费这个问题要不是很大的,那么也不至于小题大做,
    2023-11-10
    480人看过
  • 怎样才能办理合同公证?
    合同公证办理的事务有:1、法律、行政法规定公证机关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件;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件;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事务.办理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方法是怎样的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
    2023-07-06
    4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了怎么办,企业能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变更了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经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待遇,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来实现,特别是劳动者的岗位调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以用工自主权为由,随意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工资待遇,这是违约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5条和《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27条、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约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劳动报酬,迫使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二、企业能单
    2023-02-20
    495人看过
  • 购房合同怎样才能更名
    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将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购房合同怎么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
    2023-06-26
    27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多久才能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仲裁法人受理必须到场吗不需要的,但是劳动仲裁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电话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
    2023-08-18
    332人看过
  • 怎样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的办法:1、由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事由;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怎样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
    2022-07-06
    469人看过
  • 怎样才能写出合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条?
    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的写法: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解除护士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解除护士劳动合同申请书的书写需要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诸如职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单位的地址等。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023-07-13
    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怎么才能使用教你变更劳动合同的办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 2、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盖章。
    • 怎样才能更改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3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如何才能变更劳动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0
      如果企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或者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同意变更。但是变更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要由双方当事人各持有一份。
    • 劳动合同怎样才能填写才正规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
      签劳动合同怎么签才是正规的有效的。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
    • 孕期怎样办理劳动合同才好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应该顺延至孕期结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