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责任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9:02:43 445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院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法院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标准为: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关于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责任,造成配偶人身或精神损害的,其配偶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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