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权种类竞合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8:52:31 175 人看过

属地,保护和普遍管辖权的适用竞合通常出现在涉外刑事犯罪嫌疑人处于我国(大陆)控制下而未被引渡之时。其并非只是法律适用的问题,亦关系到国际关系上一系列问题,值得关注和分析。劫持航空器是这类问题的典型,虽然发生概率小,仍有研究价值。

法律程序上,由于涉外因素,属地和保护与嫌疑人国以及机组、乘客和飞机所属等相关各国的相同原则重合,从而引发冲突,尤其保护管辖权在无我国国民涉案的情况下无法适用,造成一定意义上的管辖权适用的说服力不足。而适用基于公约的普遍管辖权,特别是各方都是缔约国时,具有较强约束力和减少国际法律争议的优点。

但实际上,由于我国司法程序与外国的区别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有最重要的是,我国刑法规定劫持航空器可判死刑。虽然实践中可想而知外国人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对大多数废止死刑的国家,这仍是majorconcern,dealbreaker。而不论最终判决如何,中国的监狱制度和条件亦是很难调和的争议,相关国家将会受到罪犯亲属和人权组织等各方的压力,并对我国产生影响。

因此从综合角度看,这一问题更牵涉到我国是否与相关国签署了引渡条约,以及条约具体内容,进而关系到两国关系,外交手段,国家利益,国际形势等方面。由此可见,这一情况处理关系复杂,牵涉众多,需要具体事实灵活处理,并非法律研究所能解决。

同时在司法考试层面,鉴于这是一场无知者考更无知者,法学大流氓与小流氓的殊死搏斗,需要心狠手黑,一条道走到黑的精神,因此此类研究应不予考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管辖权在哪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涉外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从该条规定可知,我国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要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外,还需要别的法律来配合适用。在诉讼程序上,如在我国起诉,必然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但是其中有些环节得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在实体法的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涉外交通事故,本质上是一种侵权案件。一般情况下,侵权案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因此在我国发生的涉外交通事故,适用侵我国法律。但是当事人有共同的经常居住地时
    2023-02-18
    252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刑事诉讼涉外仲裁合理吗?
    法院管辖权刑事诉讼涉外仲裁是合理的。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涉外仲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2)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的组织形式、仲裁员、仲裁程序和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特别是仲裁机构,一般都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那些对官方机构不信任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4)具有中立性。在涉外仲裁中,尽管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
    2023-06-23
    340人看过
  • 经侦案件管辖的种类
    一、经侦案件管辖的种类(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列案件:1、资助恐怖活动案(第120条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2、走私假币案(第151条第1款)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3、虚报注册资本案(第158条)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第159条)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第160条)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第161条)(《修正案(六)第5条》,取消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名)7、妨害清算案(第162条)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9、虚假破产案(第162条之二)(《修正案(六)第6条》)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第163条)(《修正案(六)》第7条,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11、对非国家工
    2023-04-22
    300人看过
  • 离婚案件涉外管辖权的研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涉外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那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涉外离婚案件诉讼程序是怎样的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
    2023-07-01
    419人看过
  • 当前对责任竞合案件管辖权处理的方法
    一是当事人方面:1、频繁变换诉因,争取本地法院管辖。例如本院受理的原告曲阜某有限公司、济宁市某银行曲阜市支行诉信阳某有限公司一案,就因为原告先以违约之诉因起诉,被告则以原告所提出的违约之诉本院依法不具有管辖权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为避免到外地法院诉讼,又临时变更诉因为侵权之诉,此后原告担心以侵权之诉因难以胜诉,在庭审中变更诉因为违约之诉,被告又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此变来变去,案件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法院就开了四、五次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混淆案件诉因,滥用选择请求权。受害人在责任竞合时,没有合理选择其一提出赔偿请求,而是将违约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一并起诉,形成统一的请求权。例如金乡某冷库购进威海某公司制冷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使其库存大蒜变质,并殃及邻近冷库。该公司在诉状中要求威海某公司承担违约和侵权的经济损失。3、频繁提出管辖权异议,争取责任竞合规避。诉讼是原、
    2023-04-27
    318人看过
  • 从湄公河惨案看我国对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10·5湄公河惨案中,中国船员驾驶中国籍船只,在中国境外遭遇糯康犯罪集团的杀害。本案发生在境外,犯罪实施者——糯康等人均为泰国国籍,现实中类似案件月基本上由犯罪发生地国处理。但是本案被害者均为中国公民,而且匪徒是在劫持船只后在船上枪杀被害人,根据中国刑事法律和国际公约,中国法院对此享有管辖权:1、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不管其航行或者停放在何处,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包括挂有或涂有我国国旗、国徽标识,注册地在我国或者所有权属于我国的船舶与航空器,但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或者火车。遇袭商船之一的华平号为中国籍(玉兴8号为缅甸籍),因而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2、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属人管辖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
    2023-06-11
    365人看过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解决方式:1、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但是合同在中国履行、签订的,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二)特殊地
    2023-08-01
    42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以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的,国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
    2023-08-18
    480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管辖
    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涉外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都比较高个知识产权案件有涉外因素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这种管辖冲突的现象不存在,因为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涉外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某些基层法院有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而不具有涉外案件一审管辖权,此日时是依据涉外案件来管辖还是依据知识产权案件来管辖?对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浙高法[2008]79号)第条规定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而不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显然,在浙江省,涉外案件的管辖权是优先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一、域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这里的域外证据,包括括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诉讼中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
    2023-03-25
    436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合同,涉外合同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交流也日益紧密,这就免不了一些国际民事诉讼案件。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合同构成涉外合同:(1)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2)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3)合同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4)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或者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5)可以认定为涉外合同的其他情形。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住所,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可供扣
    2023-05-07
    429人看过
  • 涉及外国人案件谁管辖
    外国人犯罪案件也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一、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谁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原则上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比较合适,可以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情节的轻重,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移交管辖权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二、法院起诉的管辖是被告所在地吗法院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但是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应提交哪些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
    2023-06-23
    365人看过
  • 民诉涉外案件级别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一、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一)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主张以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双方与有关国家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涉外司法管辖权的标准,强调一国法院基于领土主权的原则,对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法律事件和行为具有管辖权限。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国的地域上的联系包括:当事人的住所、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财产所在地等作为对法院管辖权具有决定意义的连接点。美国、德国、奥地利和北欧国家都是以此作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也确认了属地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起的诉讼,凡该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我国,都
    2023-06-28
    435人看过
  • 离婚案件涉外部分的种类与处理方式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案件诉讼基本流程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
    2023-07-10
    135人看过
  • 级别管辖涉及哪些案件类型?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级别管辖指的是是一般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中院只审理三类案件,即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此之外,最高院管辖的案件只有两类,即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一般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审理。基层法院审理的好处是:1、便于法院了解案情;2、便于诉讼参与人出庭,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监护人、证人、鉴定人;3、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2023-07-01
    36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涉外刑事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9
      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行为实施主体在我国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到处罚,但依照犯罪地法律不予处罚的除外。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
    • 我国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民商事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涉外刑事案件,依据《最
    • 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是互惠原则,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时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
    • 涉外离婚案件的种类及处理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1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