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其目的是保障承包人实现其物化于建筑物的劳务及材料等权利。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是一个将工人的劳务和建筑材料等物化于建筑物的过程,工程价款与合同履行行为直接相关,无论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均是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一、施工合同的生效时间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以,一般的承包合同,订立日期是双方签字之日起,签字有前后顺序的,以后一顺序为准,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是成立时生效,附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承包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
承包工程中发生纠纷,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三)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四)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是否享有优先权
474人看过
-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是无效合同吗
95人看过
-
承包人如果建设合同无效是否享有优先权
336人看过
-
优先权有什么效力,有没有法律规定?
80人看过
-
合同无效能主张建筑款优先权吗
396人看过
-
增资有没有优先认购权
317人看过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
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对于企业企业的优先受偿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在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有相当部分是承包人应当付给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在无效建筑工程合同中,上述有关费用也已实际支出,应当由发包人予以支付。即便合同无效,认定承包人就该笔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依然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
-
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不享有。合同无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符合立法精神,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语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当然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影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8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因为在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有相当部分是承包人应当付给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在无效建筑工程合同中,上述有关费用也已实际支出,应当由发包人予以支付。即便合同无效,认定承包人就该笔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依然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符合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
-
施工合同的合同优先权怎么理解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31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无效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合同无效时,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优先受偿权仍应得到支持;如果工程未竣工或未经验收合格,优先受偿权不应得到支持。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