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对可能出现的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即可,履行中上述约定的情况一经出现,劳动合同无须再协商就可以终止。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对当事人双方来讲都是有益的,可以节省解除劳动合同所需要的程序和时间,也可避免发生争议。约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属于单方违约,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即不能将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此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一、劳务合同签多少年合适
劳务合同签的时间需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务合同解除,补偿员工方式如下:
1、根据劳务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补偿;
2、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补偿;
3、无法协商一致的,合法解除的,无需补偿,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竞业限制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两年。
企业与劳动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将竞业限制的期限限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之内,否则,超出法定期限的限制期限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体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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