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这样评价:“水十条”不再停留在减排量、排放标准等旧手段上,而直接将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标志着以环境质量和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已经到来。“水十条”强调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这与国家下决心要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关切有关,也是我国当前环保工作新思路的体现: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
环保部2015将全面落实"水十条"推进"土十条"制定
2015年1月16日,媒体从环保部网站获悉,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5日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某某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某某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具体为: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全面落实《水十条》,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
同时,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此2015年环保部将研究提出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另外,还要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鼓励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除此以外,2015年,环保部还将做好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要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第五条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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