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35:04 123 人看过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的任期都是三年。

一、监事和股东可以是夫妻吗

监事和股东可以是夫妻。

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二、公司法第146条是怎样的内容?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内容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公司法监事离职的规定有哪些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人员范围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禁止条件: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2023-08-18
    207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何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被判处刑罚,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执行期满不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五)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债务数额较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其职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p>根据《公司法》
    2023-05-07
    124人看过
  • 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同时,公司章程有关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的规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公司法还建立了民事责任机制,以确保公司章程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例如,根据《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2023-05-01
    477人看过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股票的情况(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2)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2023-03-06
    456人看过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方面受到公司法任职资格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以下资格限制:1. 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未逾三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以下资格限制:1.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未逾三年。 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资格后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资格条件包括股东的年龄、国籍、性别、文化程度等。如果公司股东不符合资格条件,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1. 设立公司时无法获得批准,无法设立公司;2. 无法享受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即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交易,也不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列名;3. 无法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参加股东会、投票等;
    2023-08-24
    153人看过
  • 不符合条件的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5、个人所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有以上情形的人员的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2023-07-07
    349人看过
  •  哪些人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资格?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者;3.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者,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者;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者,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者,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
    2023-09-22
    433人看过
  • 浅谈以监事名义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当您所在的公司出现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您作为公司的监事应该怎么处理公司存在的上述不轨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监事、监事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本条是《公司法》规定的关于监事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其他法律对监事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没有相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类型主要有: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2023-06-05
    116人看过
  • 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拟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拟任职公司: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保险机构人事部门填制。二、本表一式三份,并电子文档一同报送监管机关。三、“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填写。四、“核准文号”指监管机关原核准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文号。五、“学习经历”自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填起。六、“培训经历”指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外培训。七、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直系亲属长期居住境外的,请将居住国别、起始时间等有关情况简要填写在“备注”栏中。八、“本人声明”由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手书以下内容并签字:本表记载内容符合我本人的真实情况。九、“保险机构声明”由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手书以下内容并签字:经我单位审查,本表记载内容真实。十、
    2023-06-06
    412人看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
    (1)挪用公司资金(二)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存入以自己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四)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6)将他人与本公司的交易佣金据为己有(7)擅自泄露公司秘密(8)其他违反对本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2023-05-02
    128人看过
  •  公司中哪些人员不能胜任高级管理职位?
    公司高级管理层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五年或剥夺政治权利未满五年者,以及担任破产清算企业、企业董事、厂长、经理的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者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者,在破产清算完成或营业执照吊销后,均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个人所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者也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以下人员不得担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超过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者;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的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者,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者,自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5.
    2023-09-10
    340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六)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
    上市公司,人员,刑法,监事,单位,提供刑法修正案(六)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有什么特别规定?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第五条规定,将刑法第161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九条规定,在刑法第16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69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3-06-05
    306人看过
  • 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经理的人员是如何的
    一、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经理的人员是如何的1、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经理的人员包括三年之内担任被吊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董事长的权利有哪些董事会设董事长
    2023-06-12
    306人看过
  •  哪些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经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哪 些 人 不 能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2023-09-18
    20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
    • 高级管理人员中有哪些人员不能担任监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 不得担任征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征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二)担任或曾经担任因违法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三)担任或曾经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
    • 公司法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什么情况下是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