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分类和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8:20:25 407 人看过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2、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网络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无论是否体现在网络上。2、主体要件,主要有两类网络使用者和网络服务商。3、客观要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4、主观方面,是指侵权行为实施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

1、通过网络传输作品行为的侵权认定。通过网络服务器直接将作品传递给其他用户的行为,不会导致作品有形载体所有权或占有权的转移,作品的接收者是特定的主体,而不是不特定的公众。因此,它不同于通过销售或赠与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发行,也不同于向公众提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由于该行为导致作品复制件数量的绝对增加,该行为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认定为复制行为。

2、报刊电子行为的侵权认定。除非经权利人同意,报刊、杂志所有者将报刊、杂志电子化后置于网络上供人浏览、查阅,构成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侵权相关文章
  • 质权的法定分类,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质权的法定分类质权的法定分类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二、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质权的法律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质权具有什么特点质权具有以下特点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
    2023-06-23
    371人看过
  • 什么是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及其种类?
    网络侵权行为涉及非常广泛,侵犯的权利可能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等。以著作权为例,将他人的作品上传到网络上并进行传播,侵害了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是指通过印刷、录音等方式将作品由一变多的再现作品的权利,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立体、立体到平面,判断是否侵犯复制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再现了原作品的美感。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传送作品,使公众可以其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即应请求播放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是可控制、可互动性。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由谁管辖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可以由侵权行为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所在地和侵权结果所在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包括被起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信息的编写和上传地。侵权人使用计
    2023-07-05
    223人看过
  • 股东权利的特征和分类是什么
    1、股东权利的概念和特征股东权利或股东权益,简称股权,一般是指公司赋予股东的各项权益或各项权利,具体是指股东以股东资格为基础,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权利包括与财产有关的各项权益和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有关的各项权益。它是一种集财产权和经营权于一体的新型综合性、独立性的权利形态。股东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股东权是一种资格权利。股东是股东权利的主体。享有股东权利的,必须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从某种意义上说,股东权是一种股东资格权。如果公司没有或没有股东资格,就没有股东权利。股东资格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并以自己的财产权进行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不在公司投资财产,就不能获得公司的股东资格。但是,公民、法人向公司投资一定财产的,不一定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只有依照《公司法》规定投资财产,才能依法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2)股东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根据公司法
    2023-05-07
    344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什么,侵权的行为分类有哪些?
    (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一、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
    2023-05-07
    171人看过
  • 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与分类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的概念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
    2023-07-14
    362人看过
  • 什么是侵权行为的主要内容和一般特征?
    一般侵权行为包括:1、侵犯人身侵权;2、侵犯人格利益的行为;3、侵犯身份权;4、侵犯财产权的行为;5、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是加害人民事责任的基础。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特殊侵权行为有行为人的产品缺陷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
    2023-07-03
    202人看过
  • 网络上有哪些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什么
    一、网络上有哪些侵权行为1、网上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并不是虚幻的,是依赖于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网络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网上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保护。2、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如下:(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行为是什么意
    2024-02-01
    70人看过
  • 网络信息犯罪的种类和特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建设银行卡被冻结解冻时间要根据案件办理时间,如果是因为你本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而导致银行卡被冻结,那么案件办理结束就会解冻。当然还有可能根据你的银行卡流水去查被帮助的信息、网络犯罪,如果这些犯罪能够查实,你的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更久,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办理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7-05
    329人看过
  • 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应当指出的是,侮辱和诽谤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不公开的。(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名誉权的特点:1、名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2、名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3、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的权利,并非财产。4、名誉权是一种社会权利,是依赖于社会评价而有效存在的
    2023-08-17
    500人看过
  • 网络犯罪行为的特征和问题破解
    网络犯罪的行为:1、网络盗窃。利用网络窃取技术、军事和商业信息是最常见的网络犯罪类别;2、生产和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干扰和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技术手段;3、高科技侵权。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瘫痪并造成最大破坏性的攻击行为;4、高科技污染。高科技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和诽谤别人的犯罪行为。网络犯罪的危害有什么网络犯罪的危害如下:1、对自然人的威胁,表现为:威胁知识产权、侵犯个人自由等;2、对企业的威胁,计算机网络犯罪对企业的威胁主要针对受保护的财产和专有技术;3、对国家的威胁,主要表现为:恐怖组织上网,大肆发布恐怖信息,渲染暴力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
    2023-07-04
    296人看过
  •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网络侵权行为
    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网络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行为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却不删除链接,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所有行为,如诽谤、造谣、侮辱等,还有利用网络随意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版权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样的版权侵权行为都有以下特点: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
    2024-01-11
    218人看过
  • 网络商标侵权具有哪两个典型特征和特征
    一、网络商标侵权具有哪两个典型特征和特征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特征有:1.方法简单易行。2.侵权手段多样性。3.主体不易查明。4.管辖地不明确。5.隐蔽性强,取证困难。6.后果更为严重。二、如何有效预防商标侵权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而且《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还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2.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件,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
    2024-03-17
    362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总类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持票人,它首先有权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向其偿付票款,如果主债务人没有或无法(如账上无款支付或者破产等)偿付票款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其他付款义务人向其偿付票款。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
    2023-06-14
    307人看过
  • 质权的分类和特征是怎样的
    (一)质权的类型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二)质权的特征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务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
    2023-04-30
    206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更多>

    #网络侵权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行为的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如何分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三、侵权行为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
    • 什么是网络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
    • 网络侵权是什么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
    • 什么是物权?其法律特征和分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21
      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特征: 1、对世权,就是义务客体不特定 2、支配权,物权体现在对客体的支配上 3、客体的特定性,物权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物 4、效力上的排他性,一物一权,并且直接排除他人的不法使用 5、绝对权,义务人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无需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分类:1、自物权——完全物权(所有权)2、他物权(1)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
    • 侵权行为的定义是什么侵权行为怎么分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三、侵权行为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