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调整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2:40 91 人看过

穗劳社养〔2009〕6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9月7日1日起,本市阶段性调整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2009社保年度(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以职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广东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选择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的企业,有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缴费基数申报表还应交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没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须由职工本人书面向企业提出申请并在缴费基数申报表中签字确认。职工代表大会未通过或职工本人未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下限不能低于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进行确定。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本通知有效期为1年,从2009年7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颁布日期:2009-6-24

执行日期:2009-7-1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交养老保险一样吗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是一样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其中和职工养老保险一样8%进入个人账户,这个个人账户余额涉及到了今后的养老金,其余12%纳入统筹基金。一、农村养老保险能不能转灵活就业农村养老保险不能转灵活就业。那么如果当事人要参保这个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就必须要停止农村养老保险的交费,然后去建立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账户,逐年交费。然后直到当事人的累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才能够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是不能转变成为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的。因为农村养老保险的账户是独立存在的,而且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它实际上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一个范畴,所以说二者之间是不能够,相互转移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农村养老保险的交费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那么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也是比较低的。因为灵活就业的养老
    2023-04-11
    88人看过
  • 关于加强对城镇企业职工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劳局[2000]291号各区、县、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城镇企业职工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的管理,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企业职工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等有关情况。经研究,现就职工因各种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因各种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办理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的,企业应按照职工户口所在区、县填报《天津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中断缴费明细表》,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力科审核确认后,方可到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职工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二、凡需将职工档案转入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存档或调入其他企业的,企业办理职工中断缴费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要严格按《关于流动人员养老保险转移和续接问题的通知》[津劳险[1999]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09
    89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相关知识简述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跨年度补交养老保险根据石家庄省、市有关规定,从1月起,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要缴费的人员应尽快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可以选择284元至2126.6元之间的任何金额作为月缴费额来缴费。按40%、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相对应的缴费额分别为284元、426元、709元、1418元、2126元。“也就是说,缴费人员无论采取月、季、半年、年度哪种方式去银行缴费,都可自由选择缴费额,而且每次的选择额都可以不同。”不管一年分几次缴费,每次缴费的标准只能选择一个,每月只能缴纳一次,因此,建议缴费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即每年的7月下旬进行缴费。而目前已经是临近年底,还没进行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赶紧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已经登记过但还没有缴满全年的,
    2023-05-09
    197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三选一
    记者8月17日从成都市劳动局获悉,为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市劳动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成都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三个档次,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根据规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成都市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2007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76元,即今年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1776元×20%=355.20元。调整以后,这部分人员最低可选择60%一档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样一来,参保人员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023-04-23
    388人看过
  • 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0]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赣人社发[20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0]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已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二、调整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
    2023-06-09
    339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下列情况参保:1)具有城镇户口的外埠来四平打工人员(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5年以上)凭公安部门发放得《居住证、街道(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和户口所在地的未参保证明,从申报之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含本市农业户口)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可从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之月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在本市商场(市场)中租赁柜台经营的人员,需提供大型商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摊位证、租赁合同、缴纳管理费票据,可从最早缴纳管理费起始年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4)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有经济收入人员,可以凭街道出具的《灵活就业人员证明,从申报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票据不作为
    2023-05-10
    491人看过
  •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
    2023-04-25
    335人看过
  • 关于延长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期限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0〕26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09年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幅度仍按《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养[2008]15号)和《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467号)的规定执行。二、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三月一日颁布日期:2010-3-1执行日期:2010-3-1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计算办法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5]13号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建立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养老金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计算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7月1日起,过渡性养老金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由退休前若干年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调整为按规定计算若干年本人缴费工资指数年度加2005年至退休当年全部年度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按规定计算若干年本人缴费工资指数年度后至2004年缴费年度不计算本人缴费工资指数。二、全部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Z)公式为:Z=(Z1+Z2)/NZ1——按规定计算若干年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期间各年度缴费工资指数之和。Z2——2005年至退休当年期间各
    2023-06-09
    485人看过
  • 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的接续
    27、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哪办理社保手续?对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28.下岗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和未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和保留社保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或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29.解除劳动关系时,下岗失业人员怎样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
    2023-06-05
    127人看过
  •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提取下拨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厅、江西省财政厅赣劳社[1995]24号各地、市、县(区)劳动(劳动人事)局、财政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社会保险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就我省关于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方案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费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5年10月1日开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由省社会保险局按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统一提取,各地、市、县(区)社会保险机构不得再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除按规定支付养老保险金外,不得在征缴的基金中列支各项费用和支取现金报销各项开支。二、从1995年10月1日开始省社会保险局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费全额存入省财政专户管理。省社会保险局按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机构(含省本级)管理费支出计划,经省财政厅核准后按月从省财政专户中拨给省社会保险局,省社会保险局按核准的
    2023-06-09
    403人看过
  • 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很多人想知道,新办法和老办法有哪些不同,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会有多大改变——个体户参保政策上给予倾斜,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计发办法相同。养老新政《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很多人想知道,新办法和老办法有哪些不同,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会有多大改变——个体户参保政策上给予倾斜,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计发办法相同。养老新政策在覆盖面上进一步扩大——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这部分人适当倾斜。目前,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后者比前者的缴费水平总体上低8个百分点,但其计发办法相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测算表明,按改革
    2023-06-09
    383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属于城镇职工范畴?
    灵活就业人员指非全日制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他们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由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没有固定的职业,非全日制单位工作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需本人缴纳保费,只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属于城镇职工?"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城镇失业人员是指在城镇就业的人员,其中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城镇职工的范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需本人缴纳保费,只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同时,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城镇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城镇职工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
    2023-10-26
    123人看过
  • 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缴费基数调整
    ◆办事项目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缴费基数调整◆办理机构单位、个体工商户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事依据1、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申办条件因社会保险费专项审计、劳动仲裁、监察等原因需调整参保人员各年度缴费基数。◆申请材料《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专项审计《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所涉及调整时段中各相应年度个人实际收入凭证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
    2023-06-09
    8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下岗失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27、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哪办理社保手续对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28.下岗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和未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和保留社保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或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为为城镇居民保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7
      可以的。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都是可以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去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以及相关问题,作出以下规定一一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
    •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是怎么回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简单说:和其他单位职工一样,现在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手续后领取养老金。
    •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社保如何变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若您指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由个人办理停保手续后再由单位续保即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停保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参保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武昌区由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险怎么划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灵活就业只需交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需要缴五险,即养老,生育,工伤,失业,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