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查封可以与银行协商撤销执行,但是必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才可以。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一、强制执行拒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法院的判决是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持已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被法院强制执行导致银行卡被封,可以与债主协商和解吗
100人看过
-
银行申请执行法院会立刻执行嘛
387人看过
-
被执行人使用他人银行卡是否能被法院查封?
60人看过
-
对法院的执行查封异议可以吗?
379人看过
-
被执行,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吗
151人看过
-
法院执行查封的时效
152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多少天可以执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10日内。执行实施部门控制被执行人非金钱财产后,应当在10日内将控制的该财产的相关资料移送司法技术部门办理变现事宜。对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在其工作单位的收入,应当在5日内向其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提取。一次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不足以偿付债务的,可以分期提取。
-
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有房产,但法院不予查封,是否可以整体查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对此,可以理解为:对于共有财产的执行,不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可以整体查封。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是共同共有也可能是按份共有。实践中,如果共有房产属于按份共有,被执行人所有的份额明确,法院只能对该份额进行查封;而对于份额难以确定或共同共有的房产,
-
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查封银行卡一般多少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车辆先被查封,银行后起诉,银行可以优先执行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如果银行是办理过抵押贷款手续的,在执行时,银行可以优先受偿车辆拍卖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
-
有被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第三十九条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