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1:02:44 469 人看过

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一、指定监护人拒不接受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指定监护人不接受的问题:指定监护人不接受的,需要重新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如果对重新指定监护人也不服的,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让法院来指定。

二、法院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法院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需要根据被监护人的情况来决定。我国法律规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三、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怎样进行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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