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21:01:46 369 人看过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一、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职业病鉴定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承担职业病鉴定工作的办事机构的名称、工作时间、地点和鉴定工作程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鉴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其成员。专家库可以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分组。

专家库应当以取得各类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为主要成员,吸收临床相关学科、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鉴定工作。

三、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和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必要且适合经营范围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适合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适应经营范围的注册资本;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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