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争议怎么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7:20:49 177 人看过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2.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等。

一、非全日制用工有年假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计算工龄并享受年假。实际上,在《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上,是没有“临时工”概念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都是正式员工,均应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因此,不管临时工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均可依法计算工龄并享受年假。

临时工已经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以享受5天年假。临时工已经满10年不满20年,可以享受10天年假。已经满20年的,可以有15天年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是不能够算进年假的假期。

二、非全日制工应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吗?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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