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怎么结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35:36 142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一、应该如何理解竣工日期

对工期与开工日期的问题,较好理解,但对竣工日期,实务中对此问题却意见不一,常会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与工期是否违约,支付工程款的起算时间,以及工程款计息时间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谓关系甚大。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工程不签合同怎么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无效的。因此拟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该合同。不签合同的,可能会严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三、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实际施工人依据该规定主张工程价款需要满足前提条件:1、其与违法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前述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上述三个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都比较清晰而同意,但在仍应当再次明确,违法分包合同其本质是一个建设工程合同,其发包方为违法分包人,其承包人为实际施工人。因此,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在违法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又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作为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程价款。《解释》第二条对工程款主张的具体表述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此处的“合同”并无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面对实际施工人向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具体情况,上述“合同”的表述存在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此处的“合同”指的是非法分包合同,即实际施工人只能参照其与违法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主张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处的“合同”指建设工程的发包合同,即实际施工人可以参照违法分包人作为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总包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主张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算建设施工合同吗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不算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一、哪些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下列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建筑法》第83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
    2023-06-20
    1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价款可否全额划入建设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承包人因未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而无法施工的。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合理期限内拒绝修复的;验收不合格,拒绝修复的;合同
    2023-02-09
    40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出现施工合同已被认定无效,验收不合格
    具体的处理方法应分情况讨论:(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一、施工方请求支付工程款该如何举证施工方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施工方可以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结算证明等材料,主张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
    2023-06-24
    4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款无效的解决方案
    第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申请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第二,如果验收后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验收仍然是不合格的,承包人提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2023-06-30
    44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签订的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当事人有权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合同无效后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未按约定支付的违约责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律师补充:近年来建设工程案件的数量及标的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且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造价、质量、工期、安全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结算协议也是经过承发包双方利益博弈后签订的协议,该协议一经签订,一般来说是具有终局性质的,如该结算协议中未涉及工期、质量等问题,也就视为双方就工期、质量等没有争议。结算协议签署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结算协议的约定支付后续工程款,结算协议产生方式分为三个方式:1、依照合同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发包人审核,双方共同签署结算协议。2、
    2023-05-06
    396人看过
  • 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
    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可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工程单价和工程量、工程施工难度等综合确定,然后约定在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一、民法典怎么证明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
    2023-06-23
    25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还有效吗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一、建筑工程延误违约金原则上是有约定从约定,但是需要符合实际情况。1、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
    2023-03-19
    441人看过
  • 合同无效工程合格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
    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一规定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过去,宣布合同无效后,不管建筑工程是否合格,都要按照合同进行结算,现在明确规定,工程合格才能结算;另一方面,以前宣布合同无效,原来的约定可以不参照,现在规定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司法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
    2023-06-07
    95人看过
  • 探讨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1、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然是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宏观和全局,政策一旦制定也不会朝令夕改,但这并不意嚅着执行过程中没有局部的修正和改动,特别是牵涉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策的变化往往也是很大的。若一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上的宏观调控,就与前几年的经济政策非常不同;又若美国联邦银行对美元的加息,也是从美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些政策上的变动反映在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2023-07-20
    26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当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时,谁主张谁应当举证。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合同关系。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特征:1.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国家监督;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5
    2023-06-07
    4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一定是否要求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的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请求支付工程款,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在可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请求支付价款,但承包人应支付修复费用。一、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6、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2023-02-04
    477人看过
  • 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
    一、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应该由起诉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3-04-14
    45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主体资格及其工程款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承包人资质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工程价款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资质参照合同有效的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解决。合同虽然约定了工程价款,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新增加工程的价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如果新增加工程与原工程性质基本相同,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果新增加工程与原工程性质不同,例如建筑材料不同、设计不同,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资质参照合同有效的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解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集,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23页。附:问题的提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施工人(或称承包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承包的资格条件而引发合同是否有效的争议是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施工人主体资格,按照《招标投
    2023-06-09
    69人看过
  •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损失赔偿,规定“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由于建设工程系附着于发包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之上的不动产,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无论是承包人给付的劳务还是财产均不能适用财产返还的责任形式,只能采取折价返还的方式调整利益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实践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表现形式与计算方法多种多样,在适用折价补偿规则时,对工程价款约定的界定应当兼顾相关条款,适用整体解释规则。如仅参照工程价款总额条款而不顾相关扣减条款,可能断章取义,不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也使得参照约定规则失去了赖以成立的根基。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不应作为债权债务认定的依据,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违约金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折价补偿规则并不保障违约金功能的实现。律师补充:折价补偿请求权的法
    2023-05-03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什么情况下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下列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凡其内容和形式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建设工程无效合同。
    • 工程合同无效价款能结算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可以。 1、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应如何支付工程价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 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