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以上就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四种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被批捕是由检察院来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的情节非常的轻微,没有被批捕的必要性,那么检察院会予以不批捕,并且会告知公安机关理由,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会不予批捕,然后公安机关会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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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逮捕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 一、公安机关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注明时间。被逮捕人拒绝的,也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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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情形需要逮捕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8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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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应当逮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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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不予批捕逮捕?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1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包括: 1、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判处以下刑罚,或者不需要逮捕;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 4、属于犯罪逮捕,但确实是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婴儿妇女,不得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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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和行为需要逮捕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