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以及承揽人是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1:30:32 298 人看过

一、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人的义务如下:

1.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

2.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

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4.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

5.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二、承揽人是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承揽人无权随时解除合同。承揽人随意解除服务合同的属于违约,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即要求承揽人及时履行该合同,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什么是承揽人

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以及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探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因为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因此,若定作人不需要承揽人完成工作,但碍于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仍需要和承揽人继续履约,这不仅对定作人毫无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是不经济的。二、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是什么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情
    2023-06-24
    283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修理吗,承揽人义务有哪些
    一、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修理吗加工承担合同,主要是指对定作的工作进行加工,一般包括修复,而承揽活动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承揽人义务有哪些(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
    2023-04-18
    149人看过
  • 定作人能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
    根据相关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某法中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一、装修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装修合同一般认定为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
    2023-03-14
    383人看过
  • 承揽人完成义务,定作人能否解除合同?
    加工义务履行完毕并不等同于合同履行完毕,所以能否行使合同解除权要看情况。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必须限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加工合同是加工人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成果交付定做人,定做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与定作人的区别承揽人和定作人最大的的区别在于义务不同:承揽人的义务包括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等;定作人的义务有按约定提供材料或检验承揽人所提供材料的义务、协助的义务、受领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的义务、支付报酬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2023-07-19
    411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有附随义务吗
    加工承揽合同有附随义务。比如在加工承揽的过程中,加工方对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如果需要由其他单位进行协助,委托方有协助义务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修理吗加工承担合同,主要是指对定作的工作进行加工,一般包括修复,而承揽活动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
    2023-07-25
    402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风险责任谁来承担
    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也可以由定做人提供。3.承揽合同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4.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5.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6.交付工作成果。7.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二、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责任谁来承担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应由定作人建筑公司承担。标的物又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有所不同。其特殊性在于标的物的完整交付不能一次性即时完成,而是须经过一定期限和程序逐渐完成。因此,不能笼统地说标的物没有交付。对于实际附着于不动产之上的部分,应认定为已经交付于不动产所有人,其风险责任亦发生
    2023-05-03
    219人看过
  •  定作人有哪些权利解除外包承揽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若此行为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若此行为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民 法 典 】 承 揽 合 同 解 除 权 与 赔 偿 责 任民法典
    2023-09-03
    401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什么权利
    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催告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揽人对定作人因不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承揽人与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人的主要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
    2023-06-28
    245人看过
  • 承揽人能否解除
    一、承揽人能否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定作人有义务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如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补足材料、修改图纸等,若其不履行该义务,经承揽人催告仍不履行,承揽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承揽人通知、催告并宽限一定的时日,定作人仍不履行其义务,承揽人为完成工作投入的资金、劳动力费用等因不能交付工作成果而无法收回,此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当定作人经催告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承揽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哪些(一)承揽的品名或项目承揽的品名或项目即为定作物的名称。确定定作物是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和前提,此条款未规定或不明确,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定作物品名或项目,不得含混或者模棱两可,不可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以免产生误解,发生纠纷。(二)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数量应明确计量单位,注意用法定计量单位;
    2023-04-30
    181人看过
  • 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承揽人有哪些义务
    签订承揽合同后,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关于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
    2023-03-13
    477人看过
  • 承揽合同有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义务
    一、承揽合同有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承揽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履行由承揽人完成工作,然后由定作人对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4-18
    380人看过
  • 全部订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有什么限制
    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须在承揽工作完成前;2、须及时通知承揽人;3、须赔偿承揽人的损失。一、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二者区别如下:1.合同主体不同。雇主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雇员是自然人;承揽人即具有合法经营能力可以承揽业务,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标的不同。雇佣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3.报酬的确定与给付不同。雇佣合同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承揽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者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二、民法典规定里面有承揽合同吗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
    2023-04-06
    405人看过
  • 承揽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吗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一、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二、民法典中装修合同是否是承揽合同?装修合同是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
    2023-06-22
    463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承揽人方式"
    合同解除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解除或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指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有两种方式请求解除合同,一种是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另一种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因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如何规定承揽人解
    2023-11-22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承揽人是否承揽合同中的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
    • 承揽合同承揽人一定要履行承揽义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
    • 承揽人能够随时解除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0
      承揽人不能够随时解除合同。承揽人随意解除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揽人及时履行承揽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5
      承揽人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揽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后随时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一般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揽人承担工作有哪些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下面主要把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如下: (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