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欠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0:11:22 161 人看过

1.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并作区分处理

欠条与借条不是一回事,关于欠条能否作为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确实是因民间借贷欠出借人一定数额的借款,于还款期限届满之时仍未偿还,因此出具欠条用以保证限期还本付息。

第三种情况是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而非来源于借贷关系的欠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供货方把货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没有支付货款,而是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出卖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又如,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暂时难以给付工程款,向承包人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承包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

第四种情况是基于其他非法关系产生的非法债务而形成的欠条。例如,赌博所欠的赌债,输钱后不能马上交付的情况下可能会出具一张欠条。

一、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

债务人举证欠条出具时间的时候,最好的证据就是欠条本身,例如欠条的签订的日期,要求还款期限等都可以证明欠条出具的大概时间。

欠条应该包括的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间借贷诉讼时效起算点计算的基本方式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间借贷是指只要双方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也会出现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了避免解决这些纠纷案,民间借贷的关系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间借贷双方仅靠信用维持关系,很多借贷手续出现不完整性,缺少担保抵押,缺少法律保障,这样很容易引起纠纷。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腾飞的今天,能够极大缓解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然而,民间借贷是向私人借钱,大多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缺少法律保障,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那么,民间借贷都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
    2023-06-08
    287人看过
  • 只有转账凭证而无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法院是否支持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诉请返还借款的,被告抗辩称该转账实系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并提供证据佐证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律师补充: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标准:(一)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二)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三)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2023-05-06
    226人看过
  • 欠条可以证明借贷关系么?
    欠条是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欠条是证明欠款人欠一方钱的情形,包括的内容主要有: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一、工资欠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工资欠条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就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能用欠工资打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吗可以就拖欠工资打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欠条属于欠款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一种法律文书,本身是对自身债务的确认,当事人在欠条上载明欠款原因、欠款内容、还款日期、然后签字,便是确认受到该欠条约束的意思表示。如果欠款人违反欠条的约定,只要诉讼请求不涉及
    2023-06-26
    304人看过
  • 电子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证明借贷关系?
    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电子借条可以有形的表现出所载的内容,该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网络上的欠条也同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双方都承认有借贷关系存在,法院才能认定该网络借条有效。但更多的时候,法院无法仅靠网络来完全确定事实,建议借条最好还是以书面形式出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而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第三条也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律师补充:近年来,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借贷的行为越来越多。而如果仅有微信聊天
    2023-05-07
    79人看过
  • *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条据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对于出借人仅以借款协议、借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借款人否认借贷事实存在,能否认定借贷事实发生的问题,司法中存在差异。若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
    2023-07-18
    389人看过
  • 欠条和借条两者能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欠条和借条两者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
    2023-07-21
    315人看过
  •  成立借贷关系,必须要有借条关系
    根据给出的素材,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情形包括:以现金支付、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以票据交付、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以及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因此,以上情形均可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仅凭借条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自 然 人 之 间 借 款 合 同 成 立 的 具 体 要 件在自然人之间借款
    2023-10-07
    390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欠条是否对借款有效?
    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何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应注重查明以下三方面情况: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这种查明也有助于排出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比如,有的当事人为了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故意与亲属串通假借贷。当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特别是直系亲属,并且双方对案件事实等情况均无争议时,也应查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如借款的时间、来源、用途、借款人有无其他债务等,以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当事人规避法律的后果。同时,对二者关系的查明也有助于判断出借人是否知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方法。借款的目的及用途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属于非法。如果借款人借款不是为了生产、生活需要
    2023-07-09
    385人看过
  • 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一张借条可以判定吗
    一、法院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一张借条可以判定借款成立吗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2.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3.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二、写借条时要注意哪些内容呢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2023-06-27
    304人看过
  • 仅有收条为证据能否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法律对借贷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借条才能反映借贷关系,而收条只是反映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借条与收条虽然都是法律凭证,都反映了当事入之间一定的经济关系,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证明经济、事务往来的真实情况,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后订立的条文。但两者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一、两种文书的法律基础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借贷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是由债权人支付钱款所引起的。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它是由送交人送交接收入财产的行为收起的。二、两种文书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明确反映了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借贷关系,收条在法律上通常是履行义务的凭证,接收人出具收条,只表明送交人完成了基于法律或双方约定的义务。三、两种文书载明的内容不同。从法理上讲,借条实质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载
    2023-04-17
    345人看过
  • 借贷关系的成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借贷关系的成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借贷关系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二、借款合同怎么写?个人民间借款合同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担保方):***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
    2023-05-22
    198人看过
  • 男子称借条是“爱的承诺”法院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嵊州30岁的李小姐,从事金融理财行业,年薪几十万,只是人生大事一直没有着落。去年8月,李小姐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了象山人刘先生。刘先生长得高大斯文,自称在某大型国企上班。两人迅速陷入热恋,并在几个月里就订了婚,刘先生家还给李小姐家下了聘礼。在三十岁的年纪找到了如意郎君,李小姐对未婚夫充满信任。所以,恋爱期间刘先生多次表示自己投资理财项目多,希望找点资金周转,李小姐每次都几万十几万的转账给刘先生。两人相识三五个月,李小姐这前前后后转账了30多万元给未婚夫。未婚夫呢,也很识趣,给李小姐打了张金额30万元的借条。然而到了今年年初,热恋期过后,李小姐逐渐发现自己与刘先生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更让李小姐愤怒的是,所谓的某大型国企上班等等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刘先生不仅没有正当职业,还是二婚。李小姐果断选择与刘先生分手,并且向他讨要借款,但被刘先生拒绝,无奈只能起诉到象山法院。法庭上,刘先生矢口否认
    2023-06-05
    431人看过
  •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成立借贷关系。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如何利用借条认定借款成立在借款活动中,写好借条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而写借条还要注意一些与之相关的事项,具体以下:1、注意借条不要空白间隙太大。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
    2023-06-16
    257人看过
  • 只凭一张借条就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他向我借了56000元,可就是不还,我这里还有借条呢。”这是王明光的说法。“虽然借条上是我本人的签名,但借条不是我写的,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拿到我签名的。”这是张晓东的说法。王明光到底借没借钱给张晓东,两人的说法大相径庭。昨天,记者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原告王明光诉被告张晓东借贷纠纷案经由福田法院一审、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现已终结生效。两级法院均判决“张晓东对借条上的签名负有法律责任,应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借款56000元”。1、原告追至医院写借条35岁的王明光在深圳打拼了近十年,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也结交了一群朋友,然而,发生在他与朋友张晓东之间的借款纠纷,让他生出了“好朋友也为钱分手”的不快之感。王明光说,从2003年起,张晓东多次向他借款,每次都写有借条,两人之间好借好还,朋友间倒也是和睦相处。2006年,张晓东再次向他借款,而这时,王明光因为生意周转手中无钱。为了帮助张晓东,王明光带
    2023-06-09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书借款打欠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
      仅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是可以胜诉的。当然还要具体看借条的内容是如何约定借款交付方式、借款金额等信息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无借条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没有借条的借贷行为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 有欠条是否一定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0
      1、不一定。原告方仅依据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支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同时,还对判断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
    • 没有借条的借款关系能否成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没有借条的借贷行为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市民朋友千万要引起注意。
    • 户口能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事实收养证明是指,在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双方申请收养关系登记时提供的单位证明。此证明需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内容包括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 收养人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