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21:23:03 495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一、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1、定义不同: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的职能活动,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客体构成上不同:

(1)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危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

(2)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和人民利益。这是本类犯罪区别于其他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3、客观表现不同:

(1)受贿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渎职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渎职行为:其一是滥用职权或者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其中《刑法》第397条1款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最具一般性和代表性;其二是故意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其中《刑法》第399条所规定的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最具代表性。

4、主体方面不同:

(1)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渎职罪的主体,除个别犯罪主体外,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主观方面不同:

(1)受贿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渎职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村长能成为滥用职权主体吗
    可以。村委会成员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2023-06-11
    362人看过
  • 公安辅警属于滥用职权的主体吗
    公安辅警不是滥用职权的主体,不能算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一、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是否会相加呢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是不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三、警察滥用
    2023-03-25
    393人看过
  • 无罪辩护滥用职权罪攻略指南
    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1、如有可能辩护律师要努力收集对被告人有力的证据。2、在搜集证据时要以书证、物证等客观证据为主。尽量的不要收集调取言辞证据,因为该类证据往往是不稳定的,特别是不要去触动公诉机关的证人,而尽量收集书证物证。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词模板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本辩护人依照辩护人的职责,现就被告人XX被指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一、被告人XX不构成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由于被告人XX既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具有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被告人XX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理由如下:被告人XX参与合伙事务根本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二、被告人XX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被告人XX不具备滥
    2023-07-08
    455人看过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
    2023-07-28
    281人看过
  • 具体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认定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所适用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
    2023-08-14
    22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
    2023-04-06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暴力取证是不是指滥用职权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1
      暴力取证不是滥用职权罪,应当构成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 滥用公司职权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16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3)审批以募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4)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5)审批股票发行的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
    • 滥用公司职权罪就是滥用职权罪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得重。 2、《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在我国犯滥用职权罪罪行主体分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人员是指一些法律、法规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一些并非属于国家机关的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如《保险法》规定,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