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3 01:43:24 51 人看过

一、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权诉讼之管辖与协议管辖、协议仲裁之协调问题

(一)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首先,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能通过法院的途径进行,也即只能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这就排除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可能性。其次,应当认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亦无权就代位权诉讼签订管辖协议。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的,应认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不影响代位权诉讼的继续进行。但是,该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对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纠纷部分,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与协议管辖的法院不一致时的情况,如果二者是一致的,则不存在需要加以协调的问题。

二、代位权诉讼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权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依照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通过了解可知,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协议管辖。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通常都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们法院管辖。另外根据多方面的实践案例表明,其实后者对债权人是有利的,因为这样可以更方便法院的执行,进行相应的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主管和管辖的确定
    Ⅰ、主管问题(诉讼与仲裁的冲突问题)。公司法未规定股东代表公司申请仲裁的情形,但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申请仲裁可能发生——当股东代表公司向他人主张对公司承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时,一般不会出现诉讼与仲裁的冲突;而当股东公司的合同债务人主张合同权利时,则有可能发生诉讼与仲裁的冲突。当公司与债务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时,股东只能代表公司向公司债务人提起仲裁请求,而不能直接提起代表诉讼,具体的仲裁程序可以参照代表诉讼的基本程序Ⅱ、管辖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审判管辖权归属问题未作明文规定,但该法第一编第二章所规定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原则完全可以适用于股东代表诉讼程序之中。在董、监、高等对公司负有违约之债或者侵权之债时,公司作为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就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在股东为追究董事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时,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侵权纠纷案
    2023-06-05
    178人看过
  • 商标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商标侵权诉讼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是: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海关商标权侵权纠纷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023-03-21
    16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地法律规定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地一般为被告(次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二、举证责任与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1.各方当事人应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2.债权人作为代位诉讼中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使代位权的诉讼主张。3.这包括证明代位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提起代位诉讼实现债权保全的必要性。4.债务人则应对债权人主张其行使债权的抗辩事由负举证责任,同时对其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负诚实协助的证明责任。5.次债务人则可以对抗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诉讼时效等,负相应的举证责任。三、怎么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要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债权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撰写起诉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明确代位权诉
    2024-04-11
    189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确定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的方式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有多人,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辖区的,则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代位权诉讼之管辖与协议管辖、协议仲裁之协调问题(一)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首先,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能通过法院的途径进行,也即只能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这就排除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可能性。其次,应当认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亦无权就代位权诉讼签订管辖协议。(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的,应认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不影响代位权诉讼的继续进
    2023-08-11
    283人看过
  • 地域管辖在诉讼中如何确定
    1、一般地域管辖主要是指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告就被告管辖关键是被告所住地问题,因为原告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被告应当是固定的。如何理解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一般地域管辖中的技巧问题。根据该条规定在立案过程中应当注意:(1)住所地、居住地所在的界限。(2)住所地、居住地所在不一致的如何处理。(3)住所地、居住地所在有两个以上的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立案中一般地域管辖在审查起诉书时,对于自然人主要是审查被告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身份证上的住址就是户籍所在地。对于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般要审查租房合同或者居住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明,或者证人的证明等,来确定地域管辖。综上,审核住所在地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方面审核身份证、暂住证;法人主要审核
    2023-04-16
    258人看过
  • 跨国代考如何确定刑事管辖权?
    随着网络的普及,枪手的交易范围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内,而是跨出国门跻身国际贸易了。涉外犯罪带来的风险和纠纷增加,案件受理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属地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属人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涉外刑事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特殊管辖(1)中国使领馆内犯罪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的案件,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6-05
    484人看过
  • 代位权中如何确定诉讼请求数额
    在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如何确定一个合适的诉讼请求数额。一般地,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保全债权为限”和“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两种观点。前者是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能够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满足为必要标准;后者是指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单个提起代位权主张的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形中,两者的差别是极为明显的。某一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获得满足时,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其他的债权人可以就此受偿,因此,该债权人自身的债权得不到完全满足,他还得就没有受到清偿的债权继续提起诉讼,直到其债权完全满足为止。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将大受影响,不利于代位权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解释”第20条同时采用“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标准和代位债权人事实上(而非法律上)优先受偿原则,既符合正义公平又兼顾经济效率,应该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提倡和坚持。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
    2023-03-04
    193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有哪些规定
    代位权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诉讼管辖: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4-30
    209人看过
  • 股权确认诉讼的管辖权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决定法院管辖的权利,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在书面合同中,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双方在管辖法院有协议且协议有效的,适用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被告的所在地并不含糊。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为标的公司的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则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为管辖地是国际惯例
    2023-05-02
    79人看过
  • 挂名股东诉讼期多久,股东代表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一、挂名股东诉讼期多久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而股东代表诉讼适用这一时效的规定,所以是有期限限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股东代表诉讼如何确定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只列举规定了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地域管辖,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法》未专门规定管辖规定。2、存在两种观点:股东代表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股东派生诉讼诉由是第三人侵犯了公司的共益权,故应按照实际的合同类纠纷或者侵权类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
    2024-01-22
    413人看过
  • 特殊地域的管辖权如何确定于行政诉讼
    一、特殊地域的管辖权如何确定于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做出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
    2023-10-27
    198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地域限制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由该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使用地或销售地人民法院受理。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时,由该专利方法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未经权利人许可或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人或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许可人或委托人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由许可人或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专利权共享者未经其他共享者同意许可实施专利的,由许可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许可者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许可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专利权共享者未经其他共享者同意转让超过其份额的专利权,由转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让人知道对方的越权转让仍然接受,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受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6、假冒他人专利未构成犯罪,但损害专利权人或利害相关人员的,由
    2023-08-18
    4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二、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规则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2023-07-10
    11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起诉借款人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当事人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以及与争议实际相关的其他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因此,对于私人贷款案件,有约定管辖权和法律管辖权:。如果合同规定“联络点”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则有三种情况:(1)约定的管辖权明确,约定的管辖权具有排他性,那么案件只能由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2)如果约定的管辖权明确,但约定的管辖权不是排他性的,双方可以选择约定的管辖权或法定管辖权;(3)如果约定的管辖权不明确,则该案件应受法律管辖。如果合同未规定管辖法院或约定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要求,适用法定管辖权:(1)原告对被告原则(2)合同履行地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
    2023-05-07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代位诉讼管辖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代位权诉讼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原则上:代位权之诉的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例外: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原债之诉”后,又向同一个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之债”,受理“原债之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代位权之诉。
    • 代位权诉讼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如何要求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
      1、代位权诉讼管辖权相关规定如下。 2、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次债务人又没有主动履行债务引起,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均有过错,在此情况下,应该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否则对债权人不公平。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起诉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
    • 代理销售合同的诉讼管辖权法院是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1、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诉讼管辖地。 2、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原告地、签订地、履行地、被告地等都可以。 3、合同履行地确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
    • 确定诉讼管辖如何选择管辖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