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刑罚的适用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9:03:26 414 人看过

适用假释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假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

扰乱金融秩序罪如何适用减刑假释?

扰乱金融秩序罪的获得减刑假释的标准是: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3、获得减刑假释是要进行公示的,可以是具体场所,也可以是书面或者电子公告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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